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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图案刚翻案两天,冯志明就在会议室被带走。他当时还吼着问

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图案刚翻案两天,冯志明就在会议室被带走。他当时还吼着问别人凭什么抓他,可他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那笔账早就该还了。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了18年前那份死刑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消息传遍呼和浩特大街小巷,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在法庭上泪流满面。
 
 
仅仅过了两天,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接到通知,说局里有个重要会议要他参加。
 
 
他穿着便装来到位于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的市公安局,路上还跟同事点头打招呼。
 
 
快中午的时候,通知说会议改到下午,他便在办公室收拾东西,又到大院里散步。
 
 
有同事后来说,那天冯志明看上去还算平静,就是脸色不太好,有点憔悴。
 
 
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正在院子里跟人说话的冯志明,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正式宣布对他进行调查。
 
 
冯志明刚开始还算镇定,可办案人员要给他戴手铐时,他一下紧张起来,冲办案人员吼了一嗓子:“你们凭什么抓我?”这话说出口,恐怕连他自己都觉得站不住脚。
 
 
短暂争执后,他慢慢平静下来。
 
 
办案人员按规定给他戴上黑色头套,反绑双手带离了公安局大院。
 
 
大院里不少人亲眼看见,消息很快传开。
 
 
冯志明被带走时57岁,从警34年。
 
 
他1981年从部队转业,分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警队,一路干到副局长。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公厕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18岁的呼格吉勒图去报案,反被新城区公安分局认定为凶手。
 
 
当时冯志明是新城分局副局长兼专案组组长,知情人说,案子定性他为强奸杀人,冯志明起了不小作用。
 
 
破案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几名警察因“迅速破获大案”立功受奖。
 
 
1996年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呼和浩特市中院判处死刑,6月10日执行。一个18岁的年轻人就这样没了。
 
 
2005年10月23日,身负10多条人命的赵志红落网。他交代的第一起案子,就是1996年4月第一毛纺厂公厕那桩。
 
 
他说的作案细节跟现场对得上,比呼格吉勒图当年交代的还准确。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得到消息后写了内参发到北京,前前后后写了5篇,每篇都得到高层批示。
 
 
2006年3月,内蒙古成立复核组,8月得出结论——呼格案确实是冤案。
 
 
可事情没那么快,又过了8年,2014年11月20日,呼格案才进入再审程序。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30日,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呼格父母共计205万余元。
 
 
12月31日,赔偿决定书送到了两位老人手上。
 
 
冯志明被带走后,2015年4月,检察院查明他在北京和内蒙古多地有多处房产,依法进行搜查。
 
 
在他一处秘密住所里,办案人员从下午一点搜到晚上八点。
 
 
邻居说那房子从来没人住过,晚上也没亮过灯。
 
 
从冯志明几处住所共搜出上千万现金,还有4支枪和549发子弹。
 
 
2016年10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查明,2008年到2014年间,冯志明利用职务便利为13个单位或个人谋利,收受财物389万余元,另有344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还私藏枪支弹药,私自截留15万元卖车款。
 
 
四项罪名并罚,判了18年,罚金110万。冯志明上诉后被驳回,维持原判。
 
 
他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进了监狱。
 
 
那笔拖了18年的账,终究是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