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一“大学学生不是工农兵大学生!
全称七·二一工人大学,起源1968年“七二一指示”,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国内厂矿企业开办的半工半读职工大学,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企业办学。不是工农兵学员!
1970年6月20日,毛主席批示:照办、中共中央批示: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试点)请示报告》(中发[1970]46号)。
1970年先从北大、清华试点,后来其他高校也开始相继招生。招生办法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推荐保送办法。学生条件: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年龄在20岁左右(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还要注意招收上山下乡和回乡的知识青年。人们把从工农兵中选拔到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称为工农兵学员,1970年工农兵学员应运而生。
1993年人事部、国家教委联合下发教学厅字[1993]4号文件做出了规定,“对于1970-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他们的学制当时规定:普通班暂为2至3年,学习期满毕业时已由学校颁发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毕业。该时期进入高等专科学校的,自然为专科毕业。”有的人误认为“大学普通班是工农兵大学生专有”,这是片面的!因为文件中“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与每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就是大学普通班的招生考试,所以,大学普通班就是大学本科。还有“进入高等专科学校的,自然为专科毕业”,明确了大学普通班毕业就是专科毕业的上一级学历:大学本科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