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台军“汉光42号”军演已经结束,两岸有关各方仍在检讨评估。关于台军人员换平民便服

台军“汉光42号”军演已经结束,两岸有关各方仍在检讨评估。关于台军人员换平民便服突袭解放军的课目成为岛内舆论最大的争议点之一。

据台军方宣称,演习期间,海军陆战队两栖侦搜大队和陆军“航特部”潜伏于“敌后”执行“留置作战”,以小组方式对解放军基地和辎重部队发动袭扰、伏击和破坏,这在此前是没有公开的。对此,台退役陆军中将吴斯怀警告称,台军如果假扮非战斗人员执行任务,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还可能造成非战斗人员与设施的损毁。

从军事角度看,吴斯怀认为,解放军如果登陆台湾,战场激烈度与拥挤度都极高,台军开展“游击战”的空间非常有限,战斗持续力存在问题。另有台军专家苏紫云专家表示,各单位积极争取任务“用心可嘉”,但此举已在国际规定“武装冲突法”的灰色地带,执行务必留意,必须标示自己的战斗人员身份,否则易成解放军的“报复借口”。

必须指出的是,如果“台独”冒险引发台海冲突,民进党当局及其“台独”武装就是叛乱组织,相关武装叛乱人员不仅不受“日内瓦公约”或“武装冲突法”的保护,更应受国内法的规制和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七章规定:台湾武装人员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依法执行职务的;故意阻碍我武装部队军事行动;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危害国防安全的,分别触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另外,台军着便装或者裹挟平民袭击我军人员和设施,还可能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等。台军人员别以扮平民袭击我军为能事,一旦涉入将被严厉处治,包括当场丢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