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票霸占座位,也是一种霸凌。
两个女孩为了舒服买3张车票的做法,实在让人气愤。
一是火车资源本身是公共资源,不管买不买票,公民对公共资源有平等享受权,不可剥夺。
第二,按照一人一票的实名制购票制度,就是要按需所求,不让多占公共资源。
第三,车票上写着谁的名字,就是谁买的票,俩女孩无权占用。
第四,车票上写明的乘车人自己不上车,私下将座位转让他人,不符合道德标准,且是违法行为。
第五,况且只有车票上写明的乘车人自己也在列车上的情况下,他才能自由处分自己的座位:把座位让给别人。
第六,车票也是合同,当车票写明的乘车人没有上车的时候,他与铁路部门签订的铁路运输合同就作废了,其他乘客当然有权力坐。
第七,雷锋出门一趟,好事做了一火车,让座,这个传统美德丢不得。
第八,不存在自己不上车而把座位的使用权让与他人的制度基础。
不要对有需要座位的旅客进行道德线架。
我是理性客,客观公正地评论,大家多点赞关注。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