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20 日,越南拟缩减死刑适用罪名,感觉这是一场刑罚层面的自我弱化。
8月20号越南国会刚甩出《刑法修正案》草案,我翻完第一反应是:这哪是司法进步,分明是刑罚层面自己给自己拆台。
越通社的消息写得清清楚楚,当天越南公安部部长梁三光亲自向国会做了呈文,核心动作就是给死刑罪名“动大刀”——整整6项重罪直接踢出死刑适用范围,最后只留下4项还能判死刑:叛国罪、故意杀人罪、恐怖主义罪、非法生产毒品罪。
剩下那些,暴乱罪、强奸未满16岁未成年人罪、非法贩卖毒品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等等,以后哪怕情节再恶劣、后果再严重,最高也就是个无期徒刑。
你没看错,强奸未成年人、大宗贩毒这种突破人伦底线、祸害全社会的恶性犯罪,在越南以后连死刑的边都摸不着了。
别以为这是偶然调整,越南砍死刑的节奏,最近两年快得离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死刑罪名还挂着44项,2015年司法改革压到18项,之后消停了快十年。
结果去年开始突然踩油门,去年6月一口气砍掉贪污受贿、间谍等8项死罪,今年直接再砍6项,短短一年多就从18项砍到只剩4项。这速度根本谈不上循序渐进,明摆着是在赶工期、凑政绩。
官方说法倒好听,叫“落实司法改革方向、融入国际社会”,说白了就是奔着西方那套“人权标准”去的。
我觉着,这压根不是从本国治安实际出发的决策,纯粹是把刑罚制度当成了换国际好感、拉外资的筹码。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国际形象”,主动拆掉自己最有威慑力的法律防线,这笔账怎么算都亏。
更有意思的是,连越南自己内部都没达成统一。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在审查报告里直接说了,对取消部分罪名的死刑持谨慎态度,担心会直接削弱对严重犯罪的震慑效果。
自己的专业司法委员会都觉得步子迈太大,可草案还是照常被端上来,背后的推力根本不在司法领域。你细品就懂,真要是为了打击犯罪、保护百姓,谁会主动把最能镇住坏人的家伙给扔了?
拿强奸未满16岁未成年人这项来说,这是全世界公认最不能原谅的恶行之一,给受害者留下的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身心创伤。
现在直接把死刑拿掉,等于给潜在犯罪分子划了条新底线:哪怕你干出再禽兽的事,也不用赔上命,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蹲一辈子大牢。犯罪成本直接降了一档,这不是纵容是什么?
还有非法贩卖毒品罪,越南紧邻毒源地,毒品犯罪一直是治安老毛病,每年破获的贩毒案数量居高不下。更离谱的是,这次只保留了非法生产毒品的死刑,单独把贩卖毒品踢出了死罪名单。可谁都知道,毒品危害最广、渗透最深的恰恰是流通贩卖环节。
以前毒贩做大单时,还得掂量掂量掉脑袋的风险,现在倒好,贩毒不用死了,只要能躲过抓捕,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这笔风险收益账,毒贩算得比谁都清楚,以后只会更多人敢铤而走险。
支持的人拿“全球废死趋势”当挡箭牌,说这是文明进步的表现。可问题是,那些真正全面废死的国家,要么社会福利极高、贫富差距极小,普通人根本没必要走极端犯罪;要么司法体系极其成熟,监管和矫正能力拉满。
越南现在的基层治理水平、社会治安现状、贫富差距问题都摆在那儿,盲目照搬西方作业,根本就是水土不服。说白了就是,文明的好处没学到,先把保护普通人的锁扣给解了。
在我看来,这就是典型的“自废武功”。刑罚的本质从来不是人道主义表演,而是震慑犯罪、守护好人。死刑存在的意义,就是给那些最恶劣、最突破底线的罪行,划下一道不敢轻易碰的红线。
现在主动把这条红线往后撤,表面上是宽恕罪犯,实质是对守法公民的残忍,是对所有受害者的不公。
为了迎合国际潮流主动削弱刑罚威慑,最终要为治安下滑买单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