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这件事,官方通报出来以后,反而有一个地方更值得琢磨。
常州市人社局已经确认:公司2026届一共招了440名毕业生,其中107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官方给出的定性是,协商过程中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道歉,人力资源总监停职,而且调查确认不存在违规享受就业和人才类政府补贴。
但这份通报没有认定“违法解除”,也没有公布这107人的后续赔偿安排。
我觉得这才是事情真正悬着的地方。
因为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入职一个月就离开,损失可能远不止半个月工资。
他原本拿着校招岗位进公司,社保已经缴了,重新找工作时,校招通道可能关了;可真正的社会工作经验又只有一个月。最尴尬的阶段,恰恰就是这种“毕业了、工作没了、经验又不够”的时候。
目前人社部门已经提供就业推荐,107人里有22人找到工作,14人进入面试。这个帮扶当然是好事,但它解决的是重新就业,不等于把原来的机会完全补回来。
还有一个时间点确实很巧。
星宇股份7月29日再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8月8日前后开始集中约谈应届生。这个时间上的接近已经被多家媒体提到。
但这一点必须说清楚:**目前没有官方调查结论证明劝退与港股上市存在因果关系。**把两件事直接画等号,证据是不够的。
所以现在真正该追问的,也不是“是不是为了上市所以裁人”。
而是另一笔账:
如果企业认为这107个人确实不再需要,当初为什么按照校招计划把他们招进来?
如果确实是经营变化导致岗位调整,那么企业可以依法协商解决,但协商方式造成了什么损失,应该怎么补偿,也不能一句“深表歉意”就结束。
我觉得比较负责的处理方式,至少应该包括三层:
该给的法定补偿,一分不能少;实际造成的合理损失,要认真协商;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帮助这107个人恢复就业竞争力。
毕竟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停职一个HR总监只是管理责任。
对107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耽误的却可能是职业生涯最关键的第一个月。
这两笔账,分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