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警方刚刚披露,杀害中国女留学生的30岁嫌犯郑某,在供述中承认自己分多次将25岁受害者的遗体遗弃至京畿道多地。这不是激情犯罪,不是失手,是活生生的人被切成碎块扔在不同地方。警方已经以毁灭证据和潜逃风险为由申请正式拘捕,同时罕见宣布要对郑某进行精神病态检测,专门测试他是不是反社会人格。韩国几十年没处决过犯人,专家说正常情况下他可能就判15到20年,但我想问一句,一个能冷静分尸、分批抛尸的人,他的刑期是按“正常情况”算的吗?法律可以容忍残忍,但社会能容忍吗?精神鉴定结果如果证明他是反社会人格,那到底是该减刑还是该重判?你们觉得,这种人对社会还有半点改造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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