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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或与自已关系好的领导被留置是采用直接断然绝交?还是做些什么…… 从现实人

朋友或与自已关系好的领导被留置是采用直接断然绝交?还是做些什么……

从现实人情、纪律风险两个层面看:立刻一刀两断,算不上错,但属于简单粗暴,并不是最优选择。

1. 法律层面:朋友及领导被留置,不等于你本人有罪。仅仅是朋友关系,本身不违法。不需要为了划清界限,立刻情绪式绝交。

2. 公职人员要区分:

- 禁止的是:串供、传递消息、通风报信、帮忙转移财物、订立攻守同盟;这些是违法,会把自己拖下水。

- 允许的:保持普通心理层面的关心,但不能接触、不能传话、不能干预案件。

3. 断然绝交的利弊
好处:切割社交圈,规避旁人闲话、避免被牵连嫌疑,保护自己的工作、家庭。
弊端:如果对方最后查完无重大问题、予以了结,会留下人情裂痕;也显得人情冷漠。

理性做法:业务、社交往来全面暂停,不联系、不见面、不打听案情;不必当众撕破脸公开绝交,静待调查结果,根据最终处理结论再决定后续关系走向。

最蠢、最容易把自己搭进去的几种做法(现实高发)

1. 偷偷传话、带口信
想方设法托关系,给被留置人捎话,安慰、传递家里情况、甚至暗示怎么供述。留置阶段完全隔绝外界,中间人极易被监察机关盯上,涉嫌帮助串供、妨害调查,自己被追责。

2. 到处打听案情,四处找人“捞人”
到处托熟人找办案人员说情、打听审讯内容、想打招呼干预案件。打听案情本身就踩红线,公职人员极易构成违纪,送礼找关系直接涉嫌行贿。

3. 私下销毁、转移相关证据财物
曾经一起合伙、有经济往来,赶紧销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帮忙转移资产。属于毁灭证据,直接牵连自身。

4. 到处对外诉苦、散播案情、吐槽办案机关
在朋友圈、饭局大肆讲这个朋友的案子,猜测案情、发泄不满。如果是公职人员,属于不当言论,会被问责;部分内容还会被认定对抗组织调查相关。

5. 两种极端:要么无条件站队力挺,要么公开大肆批判羞辱

- 公开到处力挺,否定调查,置党纪监察调查于不顾;

- 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公开贬低、揭发一些未经证实的私事,过度切割。
两种都属于情绪化,给自己惹麻烦。

6. 抱有侥幸继续私下经济往来
过去有借贷、合作,不及时梳理,继续资金往来,说不清是否存在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