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割曾骂汪小菲签的离婚协议,是“1840年以来最不平等条约”,还顺手cue了李鸿章。
说实话,吃瓜群众笑完又有点心酸。
钱一笔笔转出去,台北的房子继续供,结果前妻转头不到一百天就跟具光头领证了。
当初当着双方律师的面说“不会再婚”的承诺,转头就成了前夫账本上的固定支出。
孙宇晨那句大实话最扎心:换我,早起诉把钱要回来了,哪能这么白白被吸好几年?
汪小菲不是没钱,是太要体面,太拿旧情当数。
说难听点,地主家傻儿子;
说好听点,他还在用婚姻的规矩办事,对方已经在用商业的算盘收尾。
分手时,你们是选“撕得难看但钱拿回来”,还是“体面退场但自己扛”?
汪少选了后者,孙割选了前者,换你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