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辈农民数十年上交公粮,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作出巨大牺牲,这份历史贡献理应得到尊重 。但从制度层面,公粮属于农业实物税收,资金归入国家财政统筹,并没有建立个人养老专户,和社保专项缴费在资金渠道、制度设计上完全不同,现行法规下不能直接折算职工社保缴费年限。
这是最对不起老农民的地方。不过,不等于这份贡献被忽视。取消农业税、发放农业补贴,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就是对农民历史付出的制度化回馈。
我们既要尊重社保权责对等的制度原则,也应持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稳步提高农村老人待遇,让老一辈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