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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看演唱会被取消低保的事,我看到一个评论很有意思“真正口渴的人是不会拿水浇花的

关于看演唱会被取消低保的事,我看到一个评论很有意思“真正口渴的人是不会拿水浇花的”。其实这件事最让人无语的,不是女孩去看演唱会,而是她什么都知道,最后还是去了。

​她出发前工作人员反复提醒,家人苦苦相劝,都明确告诉她:出境高消费会触发低保动态复核,全家低保都可能保不住。
结果她照样买票、过关、看演出。

2026年9月初,一则“江西赣州一名低保家庭女生因赴香港观看演唱会,返程后全家低保资格被取消”的消息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发帖人自称是当事人表姐,描述了一个在读中专女生靠着暑假打零工攒下的积蓄,加上省下来的补助,凑了3000到5000元去香港看偶像演唱会的故事。帖子里说,出发前当地对口帮扶的工作人员和家里人反复劝阻,明确告知出境高消费会触发低保动态复核,但女孩还是去了。回来后,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核查到了出境记录,启动了复核,全家低保被取消。发帖人称“天塌了”。

9月6日,原帖被删除。赣州市民政局值班人员回应媒体:市本级和下面的县市区都在核查,“现在还不确定”。

9月7日,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官方确认了几个事实:涉事女孩系经开区居民黄某某,自行前往香港观看演唱会,触发低保对象动态监测预警。社区干部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提醒。其家属担心会因此被取消低保资格,故在网络发布信息,希望寻求帮助。通报称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按程序核查。

舆论立刻分成两派。一方认为取消低保合情合理——“低保是保障基本生存的,有钱出境看演唱会,就说明不需要低保托底”。另一方表示同情——钱是自己打工挣的,一次消费就让全家“天塌了”,处理不能一刀切。

法律依据是清晰的。《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纳入低保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更明确地将“自费出境旅游娱乐”列为高消费核查情形。出境赴港看演唱会,属于自费娱乐型出境消费,符合高消费核查的情形。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夙律师分析,若网传情况属实,民政部门取消低保于法有据——低保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实际生活水平明显超出救助标准的,可以依法终止低保待遇。但他同时指出,单次娱乐消费是否足以终止全家低保,在行政比例原则上仍有讨论空间。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也指出,“高消费”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并非“赴港看演唱会”即当然取消低保。

赣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目前不能仅凭网络信息判定是否为高消费行为,要结合具体事实和部门的最终认定。如果调查核实后发现消息不属实或有误,民政部门仍会“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事情走到这一步,真相依然悬在半空。“全家低保已被取消”是发帖人的说法,官方通报说的是“正在核查”。女孩花的3000到5000元里,哪些是打工所得、哪些是补助金,官方尚未披露。这些细节,决定了对错的天平往哪边倾斜。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女孩事前被告知了后果。工作人员和家人都说过——去了,低保可能保不住。她选择去了。

这不是一个关于“穷能不能追星”的问题。这是一个关于选择与代价的问题。规则已经写在那里,也提前告知了。在被告知边界在哪里的前提下依然跨过边界,后果无论轻重,都很难说与自己无关。

“真正口渴的人是不会拿水浇花的。”那个评论指向的,是救助制度最朴素的内核——低保是给活不下去的人兜底的,不是给想活得更好的人添彩头的。你可以不认同这个判断,但规则就是这样运行的。

综合央视网、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2026年9月6日至9月7日报道。

评论列表

花匠
花匠 1
2026-09-08 14:19
就算钱是自己打工来的,低保家庭子女,有了收入,不想着家,只顾自己,说小了是自私,说大了是不孝。如果子女说分家,分了就不影响低保,还是不孝,莫非以后不赡养老人了?还是真分家成了,以前家里两人工作三人用,会有低保,那两人工作两人用,平均下来可能也不够低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