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有家室的老男人,装成30多岁离异单身小伙,拿着假离婚证骗同居3年的陈女士,还说只要生个儿子就给她买房。相处期间陈女士怀孕两次,他都掐算着说大概率是女孩,哄着陈女士去打掉,之后逼着陈女士喝各种偏方求生男。结果陈女士生下个女儿,被他哄去东莞月子中心,男的直接玩失踪,连之前签的买房协议都是假的。更绝的是原配跳出来,把陈女士告上法庭,要她返还这几年花的30万夫妻共同财产。
广东陈女士和男子恋爱同居了三年,相处过程里,男子一直说自己已经离异,还拿出了和第一任妻子的离婚证证明身份,对外只说自己三十多岁,陈女士从头到尾都没怀疑过他的真实情况。
两人在一起的这两年里,陈女士先后两次怀孕,男方都找借口,说去检查后发现胎儿大概率是女孩,劝她把孩子打掉,陈女士当时也照着他说的做了。
到了去年年底,两人又开始备孕,这次男方格外上心,找了好多所谓能生男孩的偏方,让陈女士跟着一起尝试,陈女士怀孕期间,他几乎全程陪着去产检,平时待人也特别温柔,两个人那段时间相处得十分和睦,陈女士也慢慢放下了所有顾虑。
就在陈女士顺利生下一名女婴之后,男方哄骗原本长期定居在深圳的陈女士,让她去东莞的一家月子中心休养,结果等陈女士安顿好之后,这名男子就彻底失联了,电话不接、消息不回,再也找不到人影。
没过多久,男子的现任妻子直接把她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返还两人相处期间男方花出去的三十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直到这个时候陈女士才反应过来,自己之前完全被蒙在鼓里,那个一直说自己三十多岁、已经离异的男友,实际年龄已经四十八岁,而且根本不是单身,他和第一任妻子离婚之后又再婚了,从头到尾都在刻意隐瞒自己还处在婚姻里的事实。
除此之外,陈女士还发现,当初两人商量好、一起签字的那份房屋产权协议,居然也是男方伪造的,之前承诺她生下男孩就给她买房的说法,从一开始就是哄骗她的空话。
不少人在恋爱时,都遇到过对方刻意隐瞒婚史、年龄甚至家庭情况的事,直到相处很久后才发现真相,平白无故受了很多委屈。
现在不少相关法律案例也在逐步明确,如果女方在恋爱过程里完全不知情,尽到了自己能做的核实义务,却还是被男方故意欺骗婚姻状况,这种情况下自身的人格权益其实是受到侵害的,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这也让不少人开始重新思考,恋爱里到底该怎么核实对方的真实情况,才能避免自己陷入类似的骗局。如果你身边也遇到过有人在恋爱时被对方隐瞒婚史的情况,你觉得普通人在相处前期,最该核实清楚对方的哪几项关键信息?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点赞、转发、收藏、关注。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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