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高人呀!用魔法打败魔法,老两口别去起诉亲子鉴定了,直接报孙子失踪。人一旦“失踪”被找回,按程序必须做DNA比对,到时候不只孩子母亲的DNA要采,孩子父亲的DNA也得入库比对。这样一来,鉴定的事就从老两口的“私事”变成了叔叔们“必须走”的程序,孩子母亲想拦也拦不住。
陆芳明夫妇的官司打到今天这个地步,其实已经不只是他们一家的事了。2026年9月16日广西高院的那场再审听证会,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出来的时候老太太直接晕倒在法院门口。
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个直肠癌晚期,一个脑梗加高血压,撑着这个身体一趟一趟往法院跑,图什么呢?图的不过是一个答案。
事情走到这一步,卡就卡在一个地方。孩子父亲陆晓东2024年5月在送外卖的路上出了车祸,人没了。他一走,那条法律上的路就断了。按照现行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要打官司,能去起诉的只有“父或者母”。
父亲不在了,母亲黄某又是唯一能替孩子做主的人,她不同意鉴定,这事从法律程序上就推不动了。老人手里攥着四份鉴定报告,每一份都在说同一个结论,孩子跟陆家没有血缘关系,可这些报告在法庭上就是站不住脚。
报告为什么站不住?卡在取样环节。老人自己剪了孩子的头发和指甲送去做鉴定,又通过关系调了交警留存的陆晓东抢救血样。
这些操作放在普通人眼里可能觉得没什么,但司法鉴定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当事人得本人到场,样本得鉴定机构的人来采,未成年人还得监护人在场确认。
于是网上就有人开始琢磨别的路子了。既然直接起诉走不通,那换个思路呢?比如说,去报孩子失踪。这个想法听起来挺聪明的:孩子一旦被当成失踪人口找回来,按照程序就得做DNA比对,不光要采母亲的,父亲的也得入库。
父亲人虽然不在了,但公安系统里要是存有他的生物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比对上了,那结果就出来了。到那时候,这不是老两口自己想查什么,而是程序走到那儿了,母亲想拦都拦不住。
这个思路能不能行得通,得看几个现实条件。公安那边处理失踪人口,核心目的是找人,确认身份。DNA比对确实是找回失踪人员后的标准流程,武汉警方今年的“团圆行动”就帮7个失散家庭重新团圆了,最长的失散了44年。
但这里有个前提:孩子得真的处于“失踪”状态,而且得有人报案,公安得立案。黄某作为监护人,带着孩子正常生活,孩子既没丢也没跑,老人跑去报失踪,公安一核实,孩子在家里好好的,这个案子根本立不了。报假警是什么性质,不用多说。
退一步讲,就算这个“失踪”的操作侥幸启动了,DNA比对也不是自动就能把陆晓东的样本拉进去。陆晓东已经去世,他的DNA信息有没有入库,取决于当初车祸处理的时候有没有采集并录入系统。
交警处理事故时留的血样是为了查酒驾之类的用途,跟DNA数据库入库是两码事。老人之前就是擅自用了这个血样去做鉴定,才被认定程序违规的。
说到底,“报失踪”这条路听起来像是一步妙棋,实际上是一步险棋,而且很可能根本走不出去。公安办案有公安的规矩,不是用来绕开民事诉讼程序障碍的工具。
拿报假警去倒逼一个鉴定结果出来,这个口子要是开了,那就不是“用魔法打败魔法”,而是拿公权力当枪使了。
真正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地方在于,这件事里所有人都被卡住了。法院的判决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挑不出毛病,主体资格不对就是不对,鉴定程序违规就是违规。
黄某拒绝鉴定,从她的角度讲,法律给了她这个权利,她可以行使。老人呢,他们手里有鉴定结论,心里有一个几乎可以确定的答案,但就是没法把这个答案变成一份法院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9月16日听证会上,双方争的东西也挺耐人寻味的。黄某一方提交了跟陆晓东的聊天记录,想证明夫妻感情好;陆家这边翻出一堆家庭开销的账目,说聊天记录是断章取义。可就像有评论说的,感情好不好,跟孩子是不是亲生的,这是两码事。
陆晓东的妹妹说过一句话,老人现在的诉求其实已经变了,抚养费什么的可以不要,就想知道一个真相,想能见到孩子。
两年多了,孩子被带走之后,电话拉黑,人见不着,只能靠视频和照片。一个八岁的孩子,在父亲葬礼上被母亲拦着不让守灵,这本身就已经够让人难受的了。
现在他又成了两拨大人之间拉锯的中心,一方想证明他不是这家的血脉,一方想证明他是。他长大以后回头看这些报道,心里会是什么滋味,没人替他想过。
法律条文是冷的,但人是有温度的。那个“报失踪”的主意之所以会被提出来,恰恰说明有人觉得现有的路都堵死了,才想着从程序缝里找一条偏门。
可偏门之所以是偏门,就是因为它看起来近,走起来可能比正门还远。真正需要的是让法律在面对这种极端情况的时候,有一条能走得通的路,而不是让两个七十多岁的病人,靠一个又一个“聪明的主意”去赌一个答案。
信源:紫牛新闻:孙子无血缘案姑姑称嫂子常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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