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恶魔王万明专盯穿红外套的姑娘,作案后烧私处毛发。
98年落网,他对警察说:“穿红是勾引,我替社会清理脏东西!”
民警当场反胃。
这货越狱后躲村里当倒插门,伪装老实,7年祸害52人,最小8岁,连他哥都帮忙藏。
多行不义必自毙。
王万明生于陕西商洛的穷山沟。
家里极度贫困,兄弟姐妹众多。
从小没人管教,野蛮生长。
但他和普通的农村混混不一样。
他心思极度缜密,自尊心又极度畸形。
因为穷,他到了成家的年纪,根本娶不到媳妇。
村里的姑娘宁愿嫁给老光棍,也不愿多看他一眼。
那些打扮时髦、穿着鲜艳衣服进城的女孩,成了他最大的刺。
极度的自卑,在闭塞的深山里发酵成了刻骨的恨。
他觉得女人都是嫌贫爱富的贱货。
这种偏执的认知,成了他反社会人格的温床。
表面上,他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实农民。
干农活下力气,从不跟村里人红脸。
但到了夜里,他内心的野兽就彻底出笼了。
红外套,成了他狩猎的绝命信号。
在他扭曲的逻辑里,穿红色就是张扬,就是不守妇道。
这种变态的道德审判,成了他施暴的唯一借口。
1991年起,商洛周边的公路和山道上开始不太平。
屡屡有独行女性失踪或遇害。
王万明专挑偏僻路段和黄昏时分下手。
发现目标,他会像野狗一样悄悄尾随。
用石头砸晕,或者直接用绳子勒住脖子拖进苞谷地。
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绝不留活口。
每次施暴后,他还有一个令人发指的变态仪式。
他会掏出火柴,点燃受害者的私处毛发。
他把这叫作“消毒”,洗刷他眼里的“肮脏”。
整整七年时间,他像个幽灵,疯狂作案。
受害者多达五十二人。
上至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下至八岁的幼女,无一幸免。
受害者家属哭塌了天,当地警方压力巨大。
但王万明太狡猾了。
他作案从不留活口,现场痕迹清理得干干净净。
回到村里,他依旧是那个憨厚的老实人。
为了彻底掩人耳目,他甚至跑去外村当了倒插门女婿。
在岳父岳母面前,他抢着干脏活累活。
妻子觉得他靠谱,邻居夸他本分。
白天劈柴喂猪,夜里出门杀人。
两副面孔,切换得天衣无缝。
直到1998年,警方通过大规模摸排走访,终于锁定了他的行踪。
在一次雷霆抓捕行动中,王万明落网。
审讯室里,面对成堆的物证,他没有丝毫惊恐。
他翘着二郎腿,甚至冲着警察冷笑。
“你们抓我干啥?我这是在替天行道。”
审讯民警拍着桌子厉声喝问。
“五十二条人命,连八岁孩子都不放过,你还是人吗?”
王万明撇了撇嘴,眼神里满是轻蔑。
“穿红衣服在外头晃荡,就是勾引男人。”
“我替社会清理脏东西,那是干好事!”
听着这番反人类的言论,老刑警当场反胃。
案情基本查清,只等移交检方起诉。
但看守所里的王万明,根本没打算等死。
他利用放风的机会,仔细观察看守所的地形。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深夜。
他趁着守卫换班的空隙,徒手掰弯了老旧的铁窗。
翻过高墙,连夜逃进了莽莽大山。
重刑犯越狱,全省震惊。
警方立刻组织大批警力,设卡封山。
但王万明从小在山里长大,对地形太熟了。
他像地鼠一样,钻进了深山老林。
他没有四处流窜,而是悄悄摸回了老家。
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哥哥。
血浓于水的宗族观念,在这时成了犯罪的帮凶。
亲哥明知弟弟背着几十条人命。
非但没举报,反而把他藏在了自家的红薯地窖里。
每天按时送水送饭,帮他躲避警方的地毯式搜查。
王万明在地窖里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苟延残喘。
但他低估了警方的侦查手段。
几个月后,侦查员敏锐地察觉到了他哥哥的异常举动。
买饭菜的分量不对,半夜经常悄悄去后院。
1999年初,警方全副武装,包围了院子。
特警一脚踹开地窖盖板,枪口齐刷刷指了下去。
“王万明,滚出来!”
黑暗中,王万明知道自己这次彻底完了。
他没有反抗,被戴上手铐,死死按在地上。
重见天日的那一刻,他眼睛被阳光刺得眯成了一条缝。
这一次,没有废话,没有狡辩。
铁证如山,数十个家庭的血泪债必须用命来偿还。
1999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万明死刑。
他的亲哥也因包庇罪,被送进了大牢。
刑场上。
法警押着王万明,让他跪在泥地里。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他曾经的狂妄消失殆尽。
双腿剧烈地打颤,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罪恶的头颅重重砸向地面。
鲜血染红了身下的黄土。
那个专盯红外套的连环杀人魔,彻底从世界上被抹除。
七年的血腥梦魇,终于在正义的枪声中画上句号。
他自诩为社会的清理者。
最终,他自己像一堆真正的垃圾一样,被一枪终结。
那些被烧毁的毛发,那些穿红衣的姑娘。
永远定格在了90年代那个残酷的档案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