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儿子大学期间谈了个女朋友,是一个学院的同学,两个年轻人爱的不得了,没多久就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这事同事知道后,没有反对,还跟人炫耀,说他儿子有本事,谈成了捡一儿媳妇,谈不成也不吃亏。
毕业的时候,因为女方是独生女,所以想让同事的儿子一同去老家西安。
可同事也就这一个儿子,也想让他回济南。意见不统一,最后就分手了。
同事的儿子毕业后,考公务员笔试面试都顺利通过了,最后的公示环节,被人举报取消资格了,理由是婚前同居作风不端。
这事让同事一家非常恼火,可也无济于事。
要说了,大学时谈恋爱的应该不少吧,同居的大有人在,可你不想踩坑也很简单,要么同居就领证,要么别让任何人知道你在考公务员儿,因为公务员考核对品德的要求那是很高的。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