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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包养不是嫖娼!婚外情索赔 杭州已婚男子3年转给情人48万,女方辩称是嫖资,二审结果来了 重点区分!包养≠嫖娼!杭州这起案子,第三者当庭主张48万是嫖资,想一分钱不退,二审法院直接给出答案! 已婚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年轻女子保持将近三年的婚外情人关系。 交往期间,男子多次转账,其中包含

是包养不是嫖娼!婚外情索赔 杭州已婚男子3年转给情人48万,女方辩称是嫖资,二审结果来了

重点区分!包养≠嫖娼!杭州这起案子,第三者当庭主张48万是嫖资,想一分钱不退,二审法院直接给出答案!

已婚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年轻女子保持将近三年的婚外情人关系。
交往期间,男子多次转账,其中包含521、1314这类具有特殊爱意含义的红包,再加上两人出游开销,合计支出48万余元。

原配妻子得知这件事后,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这48万。

庭审现场,女子抛出一个抗辩理由:她声称双方属于卖淫嫖娼,收到的钱全部是嫖资,不属于赠与,不用返还。

一审法院仔细核对聊天记录、转账流水,认定双方是长期稳定的婚外情包养关系,并非一次性交易的嫖娼。婚内男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女子全额返还48万余元。

女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坚称款项属于嫖资。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嫖娼是一次性、谈好价格的性交易。而本案两人持续近三年交往,存在大量带有爱意寓意的特殊金额转账,还有共同出游、长期陪伴的相处模式,完全不符合嫖娼的特征,女方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是嫖资。

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8万依旧需要全额退还给原配。

1. 嫖娼属于治安违法,是一次性金钱换性服务;包养是长期婚外情人关系,持续赠与财物,属于民事纠纷。
2. 婚姻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拥有平等处置权,丈夫私自大额赠与第三者,原配有权起诉追回。
3. 就算第三者辩称是嫖资,如果没有证据支撑,法院不会采信。

很多人以为换个说法就能不用还钱,这个案子直接说明:法庭看证据,不是口头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