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惊天家族劫案!父亲拉警校儿子、亲妹组团持枪抢劫,连犯多起大案,6名亲属最终全部被判死刑。
在新中国刑侦史上,张书海团伙是极具代表性的家族式暴力犯罪集团。这起系列案件从1996年持续至2000年,主犯张书海拉拢家人、同乡组成犯罪团伙,在郑州先后实施4起抢劫,包括3起金融/收费网点抢劫、1起入户抢劫,累计抢劫财物252万余元;作案过程中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
2001年6月全案成功告破,同年8月,6名核心主犯被判处死刑。
团伙构成: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犯罪
这个犯罪团伙依靠亲属关系绑定,分工明确,隐蔽性极强。
主犯张书海,河南平顶山叶县人,案发时46岁,曾经担任村支书,是整个团伙的策划者、总指挥,还会自制爆炸物,设计整套抢劫方案。
他心思缜密,负责前期踩点、制作炸药、准备猎枪、铁锤、蒙面头套等全套作案工具。
团伙核心成员:
• 张宏超:张书海的亲生儿子,警校在读学生。他利用在校学到的警务相关知识,规划逃跑路线、研究警方侦查逻辑,负责行动中的警戒掩护。
• 张玉萍:张书海的亲妹妹,主要负责前期踩点、行动外围接应,抢劫完成之后,负责保管赃款、分配赃物。
• 张世镜、乔红军、张小马:同乡同伙,是抢劫行动的主力,负责冲入营业网点抢夺现金。
其他涉案人员:
• 妻子王雨:负责窝藏赃物、藏匿作案工具,还帮助毁灭证据;
• 王志昆:为团伙非法买卖猎枪等枪支弹药;
• 张云志:参与1996年入户抢劫,一审获刑5年。
一家人、同乡抱团,亲属之间信任度高,不容易互相揭发,这也是这个团伙能够连续多年多次作案、长期没有被警方锁定的重要原因。
完整作案经过,5起案件层层升级
1. 1996年11月27日,入户抢劫案
这是团伙第一次作案。张书海带着张云志、张小马,蒙面携带猎枪闯入郑州万福花园居民李全国家中,实施入户抢劫,抢走现金1.5万元、照相机等财物。这次作案得手后,张书海认为抢劫来钱速度远超正常谋生,从此走上持续暴力抢劫的道路。
2. 1997年11月19日,抢劫电信营业大厅
团伙第一次尝试抢劫经营性收费网点,持枪抢劫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局八分局营业大厅,抢得现金37.66万余元。这次成功作案,让张书海积累了武装抢劫、快速撤离的实战经验。
3. 1999年3月3日,抢劫建设银行储蓄所
团伙再次出手,抢劫郑州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抢走现金5.5万余元。连续多次作案,张书海不断优化作案方案,开始自制土炸药,计划用爆破方式突破柜台防弹玻璃。
4. 2000年12月9日,震惊全国的“12·9”银基广发银行大劫案
这是团伙最后、也是金额最大的一次抢劫。案发地点在郑州银基商贸城一楼广发银行营业部,地处人流密集的火车站商圈。
张书海、张宏超、乔红军、张世镜四人蒙面,携带猎枪、自制炸药、铁锤进入银行。张书海将土炸药固定在柜台防弹玻璃上引爆,玻璃被炸出缺口,他随即拿起铁锤连续猛砸,彻底砸开防弹玻璃。乔红军、张世镜跳进柜台,抢走208万营业款。
抢劫过程中,银基商贸城保卫处副处长常玉杰上前阻拦,被歹徒开枪击中,不幸牺牲。作案后,几人按预先规划路线分头逃窜,在外接应的张玉萍负责配合掩护撤退。
案件侦破与最终审判
“12·9”大案发生之后,郑州警方成立专案组,投入大量警力排查。现场遗留的爆炸物残片、工具痕迹等物证线索,最终指向了张书海。2001年6月13日,警方在平顶山将张书海抓获,随后整个家族团伙全部落网。
法院审理认定:
张书海、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张小马6人,抢劫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张书海妻子王雨,犯窝藏赃物、帮助毁灭证据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王志昆,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张云志,因入户抢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余涉案窝藏人员也全部依法判刑。
这起案件最让人警醒的地方,就是血缘沦为犯罪的枷锁。张书海把自己的儿子、亲妹妹拉进犯罪团伙,本以为亲属关系可以守住秘密,却最终把整个家族拖入毁灭。
身为警校生的儿子张宏超,本该守护社会治安,却利用专业知识帮助父亲策划抢劫;亲妹妹张玉萍,明知是暴力犯罪,依旧帮忙踩点、接应、分赃。一家人抱团犯罪,最终6人走上刑场,多个家庭彻底覆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