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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女子与男友怀孕,索赔4万5,法院只判赔8500!网友:判轻了?

最近有件事在河南闹得沸沸扬扬,说来也挺让人感慨——一位30岁的杨女士,跟一个22岁的小伙儿谈恋爱,怀孕后对方却反悔不认账
最近有件事在河南闹得沸沸扬扬,说来也挺让人感慨——一位30岁的杨女士,跟一个22岁的小伙儿谈恋爱,怀孕后对方却反悔不认账,最后还闹上了法庭。你猜怎么着?法院的判决让不少人都直呼“没想到”。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4月,郑州一个脱单微信群里,30岁的杨某刷到了22岁刘某的照片,觉得挺有眼缘。刘某也挺主动,上来就找她聊天,而且话里话外总强调:“我是认真找结婚对象的。”这话彻底打动了杨某,让她觉得年龄差也不是问题了。 两人线下见了面,感情进展很快,没多久就确定了关系。杨某之所以没做避孕措施,是因为刘某一次次保证“以后肯定娶你”。可谁知道,三个月后杨某发现自己怀孕了,满心欢喜地告诉刘某,对方的反应却像变了个人。 刘某直接说,自己才22岁,根本没准备好结婚当爹,反复劝杨某把孩子“处理掉”。杨某甚至让步,说“那先生下来,我们一起养行不行”,刘某还是摇头,后来干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没办法,杨某只好自己去了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前前后后花了近五千块钱。等她心灰意冷提出分手,刘某就回了两个字:“好的。”杨某彻底寒了心,一纸诉状把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加起来一共45000元。 可到了今年1月,法院一审判决下来:刘某不用赔偿,只需“补偿”杨某8500元,而且这还是扣掉了他之前垫过的一点医药费之后算的。 判决一出,网上直接吵翻了。有人觉得刘某太“渣”,说话不算话,出了事就躲,判得太轻了;也有人认为,恋爱是你情我愿,女方也是成年人,该对自己负责,法院这么判没毛病。 其实类似的事儿不是头一回发生。之前洛阳也有过一例,28岁的姑娘和23岁的男友,也是怀孕后男方不认账,最后法院判男方承担了40%的医疗费。但像这次这样,只判“补偿”不认定“赔偿”的情况,确实引发了不少讨论。 大家争议的点主要在这几个: 一是,22岁明明已经是法定成年人了,还拿“年龄小”说事,站得住脚吗? 二是,恋爱中承诺结婚、后来又反悔,算不算一种情感欺骗? 三是,在这类事情里,女方受到的身体伤害和精神创伤,该怎么衡量? 有网友就说,精神损失费这个事,在法律上认定起来特别难,一般都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杨某说自己手术后失眠、看到小孩就想哭,这些在法庭上很难被直接采信。 更何况,从法律角度看,生育决定权在女方手里,男方只是“劝说”流产,并没有强迫行为,很难被定性为侵权。所以法院最终也是基于“公平原则”,让男方适当补偿一点,而不是认定他违法、必须赔偿。 说实话,这件事也反映出现在不少年轻人在恋爱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前有婚恋网站做过调查,20到25岁的情侣里,超过六成从来没认真聊过“万一怀孕怎么办”“以后要不要孩子”这种话题,总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 很多人口头说着“想结婚”,其实压根没想过结婚到底意味着什么。就像杨某和刘某,一个30岁,着急安定下来;一个才22岁,可能就觉得谈谈恋爱、说说好听话而已。两个人对这段关系的期待,从一开始就没对齐。 更常见的是,有些男生会把“我会娶你”当成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借口,而女生也容易因为一句承诺就放松警惕,最后往往是自己承担后果。 而且不少人对法律也没概念,以为谈恋爱就有某种保障,其实恋爱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事,很难维权,大多数时候只能靠协商,或者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解。 所以这件事,也算给所有在恋爱中的人提了个醒: 第一,亲密关系里,有些话得提前说清楚——是不是以结婚为前提?万一意外怀孕,两人打算怎么办?别等到问题来了,再互相埋怨。 第二,避孕是两个人的责任,别把希望寄托在对方的口头承诺上。毕竟甜言蜜语没有法律效力,说变就变。 第三,万一遇到类似纠纷,保持冷静,搞清楚自己有哪些权益可以主张,别冲动开天价赔偿,法官主要还是看证据和实际损失。 无论是姐弟恋,还是同龄恋爱,说到底,两个人在一起,真诚和责任感才是最重要的。把该说的话说在前面,该做的事做到位,既是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恋爱可以风花雪月,但生活终究要落到实实在在的选择和责任里。千万别让一时的冲动或轻信,给自己带来长久的伤害。 话说回来,你对这件事怎么看?你觉得在这类纠纷里,怎样处理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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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匠-G50-24-300-524
石匠-G50-24-300-524 2
2026-01-29 22:51
生育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