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钱,就应该把事情办好”,这是很多人的想法,从做买卖的角度来说,这个毋庸置疑,钱付了,就应该得到产品,或者服务,但是,有些人没有合理认清这件事的本质。

花了多少钱,要办多少事?付出的费用,和得到的商品,应该是可以等价交换的,用买小虾米的钱,非要吃黄螃蟹,这不是痴心妄想吗?

就算是付了等价的费用,也只是买了同等价值的商品,而没有买人家的人格和尊严,有些人,就因为花了点钱,就高高在上,殊不知,这就是素质低下表现。

卖货的人,想要更多的利润,而买商品的人,想要更好的商品,付出更少的费用,这是正常的对立统一,但都应该在互相理解的合理区间以内,太便宜,是不正常的,利润太多,也是不能长久的。

有些商家,也不能太给脸,脸给多了,就蹬鼻子上脸,无限扩大利润空间,把合理的利润,硬生生变成了欺骗,把无奸不商发挥到了极致,看似老实,实则阴损坏。

315晚会报道的那些人渣商家,我们也要小心,该出手就要出手,就不能让他们感觉你太好欺负、太好说话,是个好人,咱们不欺负他们,但是也不能让他们牵着鼻子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