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死前,对贾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晴雯认为她死于两点:
一、王夫人的“莫须有”罪名,冤枉她勾引贾宝玉;
二、麝月等人在背后诋毁和排挤。

晴雯认识她被撵走的两点并不错,也是她的判词所谶。要说她因此被撵走,属实是冤枉。但其实晴雯并不知道王夫人撵走她的真正原因,也就不能体会“父母”之心的复杂。更不知道王夫人加诸于她的“狐媚”罪名,只是借口而已。而她被撵,并不十分冤枉。
当初绣春囊出现后,王善保家的便在王夫人跟前儿趁机告倒了晴雯,说她像个“狐狸·精”勾引贾宝玉。这就说明晴雯平时的人缘不好。但人缘不好,未必是当事人的错。不能说被霸凌者也要想一想自己为什么被霸凌。
晴雯的问题不是“情商”不高,不会做人,而是她像林黛玉一样,嫉恶如仇,不与人同流合污。这才是她不容于人的原因。天下乌鸦一般黑,凭什么就你是白?

所以,晴雯的原罪在于她太“洁”,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就叫“风流灵巧遭人怨”。
就像王善保家的,明明是个讨厌的糟老婆子,别人都虚与委蛇,晴雯不假辞色,难道有错么!袭人、麝月以色侍人,晴雯看不起有错么?坠儿偷东西,丢了怡红院的脸,晴雯作为小丫头的“老师”,惩罚她,将之撵走有错么?哪个小丫头不是被打骂教训成长的?
如果这些都算晴雯没有“情商”,不会做人,讨厌的道理,只能说“你”的三观有问题。
但这样的晴雯就没有错么?肯定也不是。她最被王夫人不容的,既不是以上这些行为,也不是她真的长太好,放在贾宝玉身边让王夫人不放心。毕竟袭人等丫头们与贾宝玉的事,王夫人不可能不知道。

而以贾家的规矩来说,贾宝玉年纪大了,和丫头们发生关系,是被默许的。晴雯真要与贾宝玉发生什么,王夫人并不会管。
但“狐媚”并不一定表示男女之事,而是妹喜、妲己、褒姒这种改变性情作风的不良人。王夫人恨晴雯的就是这一点。
她不怕贾宝玉和袭人这些丫头发生关系,却怕被晴雯这种不安分的丫头拐带坏了人品和做派。所以,曹雪芹在抄检大观园之前,写了一件贾母查赌的事,算是抄检大观园的预演。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晴雯。

当日因为赵姨娘与贾政的话,被隔墙有耳听到,随后小鹊就跑去怡红院报信,让贾宝玉小心第二天贾政查书。一时间怡红院闹得鸡飞狗跳。
不想当晚有人从怡红院的墙上跳了下来,应该就是出去赌博的人,发现贾宝玉没睡,点灯熬油的学习,担心被查出缺岗而临时返回来。
原本这也没事,可晴雯灵机一动,便借题发挥,非要说有贼,吓坏了贾宝玉,让他装病逃学。结果这事就闹大了,贾母插手后查赌,抓住了一批聚赌的人。尽管贾政可能并没有要查贾宝玉学的意图,但他却也算以此逃学。
王夫人在怡红院早有眼线,晴雯让贾宝玉“装病逃学”之事,肯定也被王夫人知晓。试问哪个父母会允许晴雯如此教唆儿子不学好?而这才是王夫人不惜得罪贾母,也要撵走晴雯的原因。

晴雯被冠以“狐媚”罪名被撵走,其实也并不冤枉。只是她的“狐媚”不是男女之私,而是人品之忧。这就像是《钗头凤》中陆游母亲不容儿媳妇唐琬是一个道理,谁让她儿子不学好,她就针对谁。
而晴为黛影,晴雯被撵走,也就还原出林黛玉被王夫人不喜欢的真正原因。王夫人需要有人像她一样,劝贾宝玉“学好”,晴雯林黛玉逆向而行,就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
当然,王夫人至死也没明白的道理是,贾宝玉就不是那个材料,赶鸭子上架根本就是无用功。自己儿子什么样都不知道,也就难怪王夫人最终一无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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