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发生了一起令人深思的案件。8 月 14 日凌晨,两名男子吕来某和司某利在岳桥村戴头灯用自制粘杆捉壁虎,被巡逻民警当场发现。经询问,两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而他们猎捕的壁虎数量竟达 44 只。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壁虎不过是一种常见的小动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壁虎属于 “三有” 保护野生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早在 2000 年,壁虎就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 “三有” 陆生野生动物 1 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 只以上可刑事立案,50 只以上为重大案件,100 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次事件中,两名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们捕获的 44 只壁虎也已被放生。

之前也有大学生因掏鸟窝被判刑。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
我们身边常见的 “三有” 保护动物还有麻雀、青蛙、野兔、刺猬、竹鼠、菜花蛇、野猪、鹌鹑等。不要因为它们看似普通或者我们对相关法律的不了解,就去触碰法律的红线。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