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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这封信是伦敦警察厅的著名侦探特白厄斯·葛莱森写来的。信中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昨晚发生了一件凶杀案,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这封信是伦敦警察厅的著名侦探特白厄斯·葛莱森写来的。信中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昨晚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一位男人被杀,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也找不出任何能说明死因的证据。

葛莱森还在信中说,他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这个案子很棘手。他希望福尔摩斯能予以指教,并希望他能亲自去现场一趟;还说现场维持着原状,他将在那里恭候福尔摩斯。华生看完信,不由得大叫一声:“这真可怕!”

可是,福尔摩斯却像是若无其事。他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是伦敦警察厅的能干人物,都算是那群蠢货中的佼佼者,但思想守旧,彼此间又勾心斗角。如果他们两人都插手这个案件,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

华生急了,大声叫道:“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我连去不去都还没有肯定呢!”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

福尔摩斯是个非官方侦探

华生感到十分不解。福尔摩斯这才说,如果他破了这个案子,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一定会把全部功劳归于自己。因为福尔摩斯是个非官方侦探。

“可是,现在是葛莱森请求你的帮助呀!”华生又说。“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着我的面他也会承认。但是,在任何第三者面前,即使割掉他的舌头,他也不会承认。”福尔摩斯说。

福尔摩斯最后还是决定去。他要一个人破案,即使什么也得不到,也要把那些自以为是的侦探们嘲笑一番。于是,他拉上华生,急急忙忙地赶往出事现场。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的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空房临街的一面有三排窗户,上面的玻璃沾满了尘土,到处贴着招租的字条,看上去十分凄凉。

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把几幢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围有矮墙,约三英尺高;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小路。由于昨晚下了一场大雨,小路上泥泞不堪。

福尔摩斯观察着花园中的小路

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接着,他走进花园,目不转睛地观察着花园中的小路。这条泥泞的小路已经留下了许多警察的脚印,华生不明白他能观察到什么。

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侦探迎了出来,他就是葛莱森。葛莱森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让一切都维持着原状。”

“可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不客气地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跑过,也不会比这踩得更糟!”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那是雷斯垂德的过错。

葛莱森搓着双手,讨好地说:“这个案子很离奇,正适合你的胃口。”福尔摩斯却只是问了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大步走进了房中。

他们经过一条满是灰尘的过道,来到一间餐厅。推开门,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死者大约四十多岁,中等身材,生着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留一头黑色卷发和短胡子,穿黑呢礼服。他身旁的地板上,还有一顶整洁的礼帽。

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出,双腿交叠着,看来他临死前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那痛苦翻腾的姿态、龇牙咧嘴的怪状,使他本来就很凶恶的面貌显得更加可怕。

福尔摩斯又观察餐厅

福尔摩斯又观察餐厅,只见餐厅里积满了尘土,光线昏暗;没有任何家具,壁纸也已大片大片剥落,只有壁炉台上放着一段红色的蜡烛头。

这时,雷斯垂德进来了。“这案子一定会轰动整个伦敦。”他说,“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离奇的案子。”葛莱森问:“没有什么线索吗?”“一点也没有。”雷斯垂德说。

福尔摩斯全神贯注地检查着尸体。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你们肯定没有伤痕吗?”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确实没有。”“那么,这些血迹就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啰,也许是凶手的。”福尔摩斯说。

福尔摩斯最后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便叫人把他抬出去安葬。当警察抬起尸体时,一只戒指从死者身上掉了下来。

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雷斯垂德于是断定有个女人来过。葛莱森觉得案情更复杂了,而福尔摩斯则认为戒指会使案情更清楚一些。

接着,福尔摩斯检查了死者留下的遗物:金表、金戒指、金别针和名片夹等。名片上印着伊瑙克·J·锥伯的名字。这个名字与死者衬衣上的名字完全相同。由此可以断定,死者就是锥伯。

死者的遗物中还有两封信

死者的遗物中还有两封信。这两封信的收信人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的名字叫约瑟夫·斯坦节逊。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从利物浦到纽约的轮船开航日期。

福尔摩斯再看收信人的地址,信封上都写着“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根据这些遗物,福尔摩斯断定死者就是锥伯,斯坦节逊是他的同伴。他们也许都是美国人,正要回纽约去。

葛莱森到底是个聪明的侦探。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他已派人去美国交易所打听斯坦节逊这个人了,并给报纸送去了寻找斯坦节逊的广告,还向有关方面发出了电报。

尽管如此,福尔摩斯还是认为葛莱森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感到好笑。正在这时,雷斯垂德跑过来,得意洋洋地说,他又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发现。

雷斯垂德领着大家来到餐厅。他划燃一根火柴,照着一处墙角说:“瞧瞧那个!”借着微亮的火光,大家看到在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拉契(RACHE)”。

雷斯垂德分析说,这个血字可以证明,死者是他杀而不是自杀。他指着壁炉台上的那段蜡烛又接着说,当蜡烛点着的时候,这个墙角是最亮的地方,所以凶手把字写在了这儿。

雷斯垂德生气地说

没料到葛莱森却轻蔑地说:“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又有什么意义呢?”“什么意义?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RACHEL)。”雷斯垂德生气地说。

“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他或者她没有来得及写完,也就是没来得及写上最后一个字‘L’。”雷斯垂德又转向福尔摩斯说,“记住我的话,你一定会发现这个案子与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有关。”

福尔摩斯不禁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他说:“你的确是第一个发现这个血字的,而且正如你所说的那样,这血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不过,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和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屋子。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板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有时还吹起了口哨。

接着,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了墙上的血字,逐个地观察每一个字母,最后满意地收起了卷尺和放大镜。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一直轻蔑而又十分好奇地看着他。

“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他们两人一起问道。福尔摩斯讥讽地说:“如果我来帮你们,就会夺走你们的功劳。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插手。”

华生和福尔摩斯走出了餐厅

“医生,咱们去找那位发现尸体的警察谈谈吧。”于是,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走出了餐厅。刚走到门口,他又回过头来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说:“这是一件谋杀案。”

福尔摩斯说:“凶手是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坐一辆马车来的……”

“这辆马车只有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3只蹄铁是旧的,1只是新的,就是右前蹄那只。凶手很可能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说。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听罢,不觉面面相觑。他们有些不相信,又好像不能不相信。“那么……这个人是怎样被谋杀的呢?”雷斯垂德问。“毒死的。”福尔摩斯说。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还有一点,‘拉契’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说完,他便和华生大步走出了花园街3号。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仍然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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