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抚顺一燃气爆炸致一死一伤 家属维权遇阻盼公正处理

2024年3月20日清晨,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大四平镇惠民小区一单元二零一室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炸事故,造成住户于女士重伤身亡

2024年3月20日清晨,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大四平镇惠民小区一单元二零一室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炸事故,造成住户于女士重伤身亡、其丈夫刘先生十级伤残,房屋及室内财产严重损毁。事故发生后,家属通过民事诉讼、申请事故鉴定、信访反映等方式维权,却因核心证据缺失陷入多重难题,这起事故也引发了社会对燃气安全监管、事故处理流程等问题的关注。

事故突发酿悲剧,人身财产损失惨重

2024年3月20日6时许,抚顺市新宾县大四平镇惠民小区一单元二零一室突发液化气爆炸,业主在群内紧急告知火情,称爆炸由煤气罐引发。事发时于女士正在家中做饭,液化气闪爆后火势迅速蔓延,夫妻二人被紧急送往辽宁省某医院救治。

经诊断,于女士全身二度烧伤面积达98%,虽经11天全力救治,仍因烧伤引发血容量不足性休克伴多脏器衰竭,于2024年3月31日抢救无效死亡。刘先生全身多处二度烧伤,住院治疗33天,后经抚顺市专业机构评定,体表瘢痕形成构成十级伤残。

(证明,家属提供)

爆炸对涉事房屋造成毁灭性破坏,屋顶塌陷、墙壁开裂、门窗变形,房屋完全丧失居住功能,屋内家具、电器、衣物等全部损毁,其中包含家属的积蓄与具有情感价值的纪念品。经抚顺市司法机关委托评估,此次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为46858元,家属初步估算房屋修复及全部财产损失合计约10万元。为救治伤者、处理后事,家属已累计花费30余万元,家庭背负沉重经济负担。

(房屋破坏照片,家属提供)

维权之路遇多重阻碍,核心证据缺失成关键

事故发生后,家属于2025年先后提起两起民事诉讼,向当地某液化气站索赔。刘先生单独起诉索赔83127.2元,家属共同提起诉讼索赔770520.86元,主张某液化气站未履行安全检查、用气指导义务,液化气加臭未起到泄漏警示作用,对事故存在过错。

(判决书,家属提供)

而某液化气站辩称,其与刘先生儿子签订的用气合同约定液化气罐使用地点为某饭店,事故发生在刘先生家中,系原告私自挪动液化气罐所致,且行政部门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自身无过错。辽宁司法机关审理认为,原告虽主张爆炸由液化气泄漏引发,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泄漏具体原因及与液化气站的因果关系,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驳回两案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方承担。

(判决书,家属提供)

家属维权的核心难题,是始终未能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原因鉴定报告。事故后家属多次向住建部门申请该报告,该部门要求执法机关出具协查函方可开展鉴定,而执法机关表示无权限出具,鉴定工作迟迟无法推进。这份鉴定报告是关键,缺失该证据不仅导致败诉,家属按司法机关建议提交的赔偿申请也未得到任何回应。

为推动问题解决,家属前往信访部门登记维权诉求未获成功,还因此发生争执。多方奔走后,维权仍未得到有效回应。

事故背后的多重背景问题

2023年7月至9月,社区曾多次通知居民可免费安装长寿命软管、报警器、自闭阀等燃气安全“三保险”,并告知液化气站人员将上门排查、安装,但家属表示相关工作仅停留在宣传通知层面。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也由社区非专业人员开展,排查效果难以保障。

家属透露,涉事小区为棚户区改造楼房,小区内未配备消防栓,社区及物业也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事故发生后,火势由小区居民自行扑灭。据了解,该小区此前曾因消防设施缺失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相关方当时通过协商获得了装修补偿款。

当地司法机关卷宗显示,事故后现场人员均未闻到煤气味道,而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中需添加足量加臭剂,达到一定浓度时应具备可察觉的臭味以起到警示作用。此外,有当地居民反映,使用该液化气站燃气的居民有数百户,但多数未签订纸质供用气合同。

(判决书,家属提供)

家属坚守诉求,盼依法获公正处理

目前,家属的核心诉求清晰明确,希望当地住建部门尽快出具事故原因鉴定报告,依法明确事故相关责任;要求相关责任方对家属遭受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作出合理赔偿;希望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此事,切实保障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

这起液化气爆炸事故引发了社会对燃气安全管理、事故处理流程、民众维权保障等问题的关注。燃气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燃气供应企业应严格履行安全保障法定义务,监管部门需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安全设施安装、隐患排查等工作落地。事故发生后,及时规范的调查鉴定是明确责任、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前提,相关部门应健全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也需进一步畅通民众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尽快给当事人家属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以此为鉴,完善相关领域管理服务,防范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