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的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烧烤店实际控制人张洪显、刘国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检测机构负责人周志国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其中6名被告人被并处从业禁止,3名情节轻微的一线操作人员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21日20时37分,富洋烧烤店操作间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随后引发剧烈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断裂导致的特别重大事故:涉事烧烤店长期使用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改造燃气设施;供气企业销售不合格气瓶;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
"这起事故不是天灾,而是典型的人祸。"主审法官在宣判时指出,"从气瓶生产到终端使用,整个链条上的安全责任层层失守,最终酿成惨剧。"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各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性质及悔罪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创新采用"专家辅助人"制度,邀请燃气安全专家出庭说明行业规范,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部分受害人家属代表旁听了宣判过程。
这起震惊全国的安全事故及其后续审判,为全社会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业内专家指出,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此次判决不仅是对责任人的惩处,更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