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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持刀、致人重伤!宣城男子维权遇阻,伤情鉴定成关键

公平正义,是普通百姓遭遇侵害后最朴素的期盼。家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的钱优春,多年来一直本分生活,却意外卷入一场上门

公平正义,是普通百姓遭遇侵害后最朴素的期盼。家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的钱优春,多年来一直本分生活,却意外卷入一场上门引发的肢体冲突,身受重伤并落下终身后遗症。令人无奈的是,钱优春遭三人结伙持械打伤,确诊粉碎性骨折,伤情据称已达到轻伤二级标准。然而,当地办案单位并未按流程为其办理伤情鉴定,仅以治安调解方式结案。多年来,钱优春坚持依法合理维权,只希望能做一次正规伤情鉴定、讨回一个公道,但相关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普通百姓的维权之路显得异常艰难。

时间回溯至2023年1月27日中午12时许,正值新春佳节,本是邻里和睦、共庆团圆之时,当地男子吴某某却主动上门引发争端。事发当天,吴某某邀约其舅子、女婿一行三人,在与钱优春发生口角争执后,迅速升级为联手围殴。在冲突过程中,吴某某手持菜刀挥向钱优春,直接砍伤其左肘部,当场造成严重外伤,原本平静的节日氛围被瞬间打破。

事发后,钱优春因伤势严重,第一时间被送往水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紧急救治。经医生详细检查,其左肘部可见约4厘米的开放性裂口,伤口出血明显,且左臂已无法正常活动。卫生院在为其进行紧急清创包扎后,当即建议立即转往上级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随后,钱优春辗转至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接受系统性的诊疗。经专业诊断,最终确诊为左侧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并伴有骨缺损及锐器砍伤。由于伤情严重且复杂,必须尽快通过手术进行干预治疗。

为了医治伤病,钱优春开启了一段长达一年多的艰难康复历程。2023年1月28日,他正式入院接受了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手术,术后需长期进行石膏固定休养;然而从2023年2月至5月,由于骨折恢复情况不理想,关节出现明显的肿胀与僵硬,他不得不第二次住院接受专业的康复理疗,期间多次复查均显示骨折断端存在移位,恢复进度缓慢且效果不佳;直至2024年1月,在伤情稍有稳定后,钱优春第三次入院,通过手术取出了体内的钢板及螺钉内固定装置。

历经前后三次住院、两次手术以及长期的康复治疗,钱优春不仅在身体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精神上也备受煎熬,累计产生的医疗费用高达42167.13元。院方明确告知,此次重伤极易导致肘关节僵硬、活动受限等永久性后遗症。时至今日,钱优春的左臂依然活动不便、无法正常发力,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日常工作,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与影响。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事实清晰的多人伤人事件,后续的办理结果却让当事人难以接受。2023年4月24日,当地职能部门介入调解处置。按照相关办案规范,面对四肢粉碎性骨折这类严重伤情,理应依法启动伤情司法鉴定程序,并根据最终的鉴定结果来界定事件性质、划分相关责任。此外,本案涉及三人共同参与冲突,所有涉事人员本都应被逐一调查核实。

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却出现了明显的流程疏漏。第一,办案单位未按规定对钱优春的伤情开展司法鉴定,直接跳过了这一关键法定流程,转而按普通治安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第二,仅对吴某某一人进行了调解处置,对于另外两名共同参与冲突的人员,并未做任何实质性的调查询问与后续跟进处理。

在伤情未作司法鉴定、涉案人员未全部核查清楚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约定由吴某某一次性赔偿相关费用27000元。协议同时约定双方互相谅解,互不追究相关责任,且双方及亲属不再因此事滋生纠纷。然而,许多普通群众并不完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调解主要解决的是经济赔偿事宜,并不能替代相关的法律责任认定,协议中这种“一刀切”的免责约定,并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

事后,钱优春在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后得知,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伴骨缺损的伤情,已符合轻伤二级的认定标准,相关涉事人员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由于当初未进行伤情鉴定,事件被降格为治安调解处理,导致伤人事件未能依法定性,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因此难以得到保障。为了还原事件真相、维护自身权益,钱优春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自始至终,他只有一个核心诉求:希望有关部门依规为其进行正式的伤情司法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重新核查事件,厘清所有涉事人员的相关责任。

自2025年起,钱优春多次向宣城市多个职能部门递交材料,如实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流程疏漏、未做伤情鉴定、涉事人员未全面核查等问题,全程坚持依规反映诉求。相关部门先后出具了信访受理告知单,确认收到诉求并转交相关科室办理,但始终未能落实实质性的整改。直至2026年1月6日,宣城市相关执法部门出具书面回复,认定原案件调解有效、办案程序合规,并未采纳钱优春关于申请伤情鉴定及重新核查事件的诉求。

在维权遭遇阻碍后,2026年2月9日,钱优春向当地相关法定监督机关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希望通过法律监督渠道,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启动伤情鉴定并重新核查事件。然而,接待人员仅口头告知不予受理,既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书,也未说明具体的法律依据,这让当事人的合法维权渠道陷入了停滞。

多层正规渠道反映诉求,问题迟迟没有进展,钱优春后续还遭遇了意外变故。2026年2月13日,他被当地职能部门传唤,2月14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2026年2月21日,职能部门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以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撤案并释放当事人。撤案决定也足以说明,钱优春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只是正常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却无端被限制人身自由,身心承受了很大压力。

在多方维权无果的情况下,2026年3月6日上午8时,当地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亲自接见了钱优春。接见过程中,领导当面耐心倾听了他的案件经过、受伤遭遇以及诉求心声,并详细记录了他希望依法进行伤情鉴定、重新核查案件的合理诉求。然而,即便得到了领导的当面接见与过问,可时至今日,相关诉求依旧没有得到实质性落地。约定的伤情鉴定始终未能启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未得到应有的整改与纠正。  时至今日,案发已近三年,事件依旧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四万余元的医疗开销、终身身体后遗症无人妥善负责;三名参与冲突人员的相关责任,一直未能得到完整厘清;钱优春多年坚持的核心诉求——依法进行伤情司法鉴定,也始终没能得到落实。

钱优春坦言,自己多年来的维权之路全程保持理性合规,从未有过任何过激行为。他所求的并非额外的经济补偿,唯一的盼望是相关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履职,为他进行一次公正、正规的伤情司法鉴定。他希望能以专业的鉴定结果还原事件全貌,并据此厘清所有涉事人员的相关责任,给一名普通受害者一个公道、合理的说法。

执法处事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办案流程不容缺位,公平正义更不应缺席。一起事实明确的伤人致骨折事件,却因缺少关键的伤情鉴定、涉事人员未得到全面核查以及事件被降格调解,致使受害者维权之路步履维艰。在此,期盼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正视事件中存在的流程问题,坚守公正底线,尽快落实群众对于伤情司法鉴定的合理诉求,全面复盘并核查事件经过,依规妥善处置收尾,还给当事人一份迟到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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