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岁幼童拿泡泡糖没付款”的事儿闹得可不小,还上了热搜。小孩拿了两块泡泡糖没付款,妈妈发现后及时送回还按60元赔付,结果店家说最近丢几千元商品都是这小孩拿的,双方就起了争执,员工一句“小孩从小不教育,长大后要坐牢”,家长觉得是辱骂。

其实三岁小孩懵懵懂懂的又不是十三岁,还没这么强的意识能分清买和偷,店员不应该这样侮辱孩子任何一个母亲都无法接受,这个母亲能主动带着孩子过来,赔钱说明家教和三观都没问题,我觉得店员有点得理不饶人,本来解决了就完了,就是嘴有点欠抽,如果我是这个家长我也肯定死磕到底,一个泡泡糖赔你60元还不满足,还想让家长多赔,把一个小事搞成了品牌的舆论危机,最终不管输赢,店铺的形象都会受损,家长主动退还,还赔偿了,店家的做法让我难以理解。从新闻上看,家长教育孩子,结果商家有点趁机讹人的意思 ,理性分析一下,三岁小孩的小手能攥住几个零食?要偷盗上千元可能性很低,而且一般发现一次,店员就会警惕起来了,哪里还能容许这个小孩多次偷盗。我估计这店员是想把这几千块的烂账甩给一个三岁小孩。

另外,一般别的店为吸引客户店员见到孩子进店应主动示好,给孩子一个棒棒糖,或者给个气球啥的,这是经商之道。这好,你把客户弄跑不说,还引起这么大的事,谁轻谁重你掂量一下,大人和小孩计较实出意外。店员认知学识欠缺,老板格局也小,几千元的物品失窃的锅让三岁小孩背,这个于情于理说不通,正常人碰到这事,一般是双方哈哈一笑,孩子还不懂“钱”,大人补一下款就完了。生意再不好,也不能冤枉孩子,不仅对孩子声誉造成不好影响,甚至可能对孩子一生都有影响。

“好想来”这下要变以“不想来了”,这个事情肯定站顾客了,从一开始两块泡泡糖让付60就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