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县委段文汉书记关注求助人的合理诉求,对滥用职权的赵河镇党工委刘小川书记、镇政府镇长王小功进行问责追责

强调对群众诉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抓紧办理、及时回复,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满意”的段文汉书记
民法典规定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先补偿后拆迁”,自不必说,拆除田土里的人工栽种的林木,也应参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然而,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赵河镇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先拆除我栽种的林木,后和我协商补偿事宜。仅凭“未签先拆”这一条,镇政府就输了理,而更为严重的是,镇政府在补偿中公然践踏公平公正原则:被强拆的林木,如按照南阳市政府的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我可以获得约135.6046万元的补助,但镇政府公然违反市政府文件精神,擅自按面积进行补偿,结果我只能获得一个尾数金额补偿,如此一来,镇书记刘小川、镇长王小功不仅输了理,而且输了“德”、输了做人的良心!
我叫郭德平,是一名机电工程师,河南省方城县赵河镇吴楼。上世纪90年代,我南下进入万科、华为等知名企业打工,有了一点积累。2013年,我响应政府返乡创业的号召,参与并承包赵河镇政府招商引资的“南水北调运河生态廊道赵河镇段绿化造林”项目,以保护运河水质。当时我心下思忖:这是利国利民又利己的工程,响应政府号召勤劳致富靠谱,于是与赵河镇政府签订了《赵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镇政府在合同中约定将赵河镇南水北调中线干渠西侧242.1亩绿化带地块出租给我从事林果业绿化生产经营,租期15年即自2013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1日。协议约定如遇国家征收,地上附属物赔偿归我所有。合同签订后,我开始购买绿化树苗、修建护林房、架电、修路、铺设大水井等灌溉及养护设施,由此花光了我全家人多年的打工积蓄。
2024年,为修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南阳市方城县段)项目,我承包的上述地块中25.35亩土地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
2024年12月7日,为对纳入征收范围内22.88亩土地地上的树木、灌溉及养护设施等附着物进行现状保全和价值评估,我委托河南中科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纳入征收范围内22.88亩土地上的树木、灌溉及养护设施等附着物进行了评估,并委托河南省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对纳入征收范围内22.88亩土地地上的树木、灌溉及养护设施等附着物的现状和评估过程进行保全和公证。经评估鉴定,我纳入征收范围内22.88亩土地地上的树木、灌溉及养护设施等附着物市场价值合计1356046元。
2024年12月11日,赵河镇政府在没有通知、没有对我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将原告约18.94亩土地上的树木及灌溉及养护设施强行清除,并将树木等全部清运拉走。
这片承包土地对于我一家人来说,不仅仅是赖以生存的根基,其土地里的林木,更是我全家人多年的劳动成果和财富。
我是个老实本分、遵纪守法爱党爱国的农民,相信国家政策一心谋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2013年,我花50元一棵买的绿化树苗经过12年的精心养育,现在均已成材,每棵树可卖到500至600元;土地上还有我为了灌溉和生产而建设的设施,这些设施对于维持土地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至关重要。
然而,赵河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让我的一切努力瞬间化为泡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多年的心血被无情摧毁,我心中充满了愤怒和无奈。在强拆过程中,我母亲曾赶到现场,哭求强拆人员罢手,但面对强大的行政力量,我母亲束手无策,只能对着老天泪流不止……我当时在天津务工,接到母亲的电话后,心急如焚远地往家里赶,当我从千里之外的天津赶回老家时,得知我用10年汗水浇灌的4405棵大小不等的桂花树、香樟树、白蜡树、雪松树、油松树、大叶女贞树等具有经济价值的树木早已被清理干净,连树影子都看不见了,顿时我新生悲哀,只能对着老天呐喊:我问天道,天道何存?若有天道,我何至此?
我对自家的这片土地权益有着清晰而坚定的认知,无论从哪方面考量,镇政府的强拆都是错误的、违法的、伤民的。这片土地是我通过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获得的,多年来我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在土地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我精心培育绿化树木,建设灌溉和生产设施,是我自己和家人的生计保障,更承载着我一家人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政府的强拆行为完全无视我家的合法权益,是对法律和公平正义的践踏。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在没有达成任何补偿协议,也没有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情况下,镇政府可以如此轻易地摧毁我多年的心血。与其说是镇政府的责任,不如说是党工委刘小川书记、镇政府王小功镇长的责任。政府是行政执法的主体,但凡政府违法行政、违法执法,其决策者都是基层组织的“领头人”。刘小川书记、王小功镇长目无法纪、罔顾群众利益,随意强拆投诉人的林木和设施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为此,请求县委段文汉书记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对刘小川书记、王小功镇长予以问责追责,并督促赵家镇政府对投诉人的林木和设施予以合理赔偿。
投诉人:河南省方城县赵河镇吴楼村吴楼 4 组 13 号 郭德平
联系电话:17503773588
2025年8月22日

河南方城县赵河镇政府的强拆事件,再次暴露了某些基层权力任性妄为的丑陋面目。“先拆后谈”的程序倒置,不仅撕毁了民法典的明文规定,更撕碎了群众对法治政府的信任。郭德平一家10年的心血结晶,被行政暴力轻易荡平,而镇政府给出的补偿方案竟与评估价值相差悬殊,如此明目张胆的“打折式补偿”,哪里是执行政策?分明是恃权凌弱的巧取豪夺!
从法律层面看,赵河镇政府的行为已构成双重违法。其一,未履行“先补偿后拆迁”的法定程序,公然违反《民法典》第243条;其二,擅自篡改补偿标准,将南阳市文件规定的135万元补偿“缩水”为尾数金额,涉嫌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公民财产权。若放任此类行径,法律的权威何在?政府的信用何存?更讽刺的是,这场强拆发生在“南水北调”国家工程的名义下。当年郭德平响应号召返乡造林,为的是保护运河生态,如今政府却以工程之名毁林伤民,岂非让奉献者寒心?那些被连夜清运的树木,不仅是家庭财产,更是基层治理失序的见证——当官员把“效率”凌驾于程序正义之上,把“政绩看得比民生更重,所谓的“公共利益”便成了权力野蛮生长的遮羞布。
尤为可悲的是,面对强拆,普通百姓的挣扎如此无力。郭德平母亲的泪水、千里奔波的绝望,映照的是维权渠道的堵塞与公权力的傲慢。镇领导刘小川、王小功若真有心为民,岂会纵容“未签先拆”?县委段文汉书记当以本案为戒,彻查其中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或渎职行为。须知,问责不是终点,重建公平补偿机制、严惩违法行政者,才能避免“拆掉民心”的悲剧重演。
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是标语而是行动,当一棵棵树木倒下时,若法律依旧沉默,倒下的将是更多人对法治和社会公平的信仰!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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