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了这件事,旬阳市的戴某,没了,大家都在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戴某是旬阳人,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反正就是最近,他在高速服务区烧得厉害,还抽搐,喘不上气,估计是真难受,他就打了120,想赶紧去医院看看。
120来了,把他接上车,往医院开,这都没问题,可是路上戴某好像不太对劲,情绪很激动,非要下车小便,不知道当时他怎么想的,反正就是要下车。救护车停了,停在了高速的高架桥上,这地方根本不能停啊,是个禁停区。
他一下车,就翻过了护栏,直接就下去了,这一下去,人就没了,救护车上的人肯定懵了,谁也没想到会这样。所有人都觉得他以后不得了,可是在那种环境下,谁能受得了。
后来就打官司,法院判医院要承担10%的责任,赔了13万多块钱,这个判决一出,又引起了讨论,医院到底该不该负责,该负多少责。
大家都在想,高速上能不能随便停车,尤其是在高架桥上,救护车是不是也有特殊情况,可以停一下,医护人员当时应该怎么办,才能阻止他下车,是不是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毕竟人命关天。
病人要下车,医护人员也是没办法,但也不能就这么让他下车,万一出事了呢,安全带要不要系,是不是应该多劝劝,这些细节都很重要。
戴某自己也有责任,他为什么要翻护栏,这确实不好说,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复杂,很难分清谁对谁错。
很多人看完这个故事,都会去想,急救的时候,怎么才能更好地保护病人,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悲剧再次发生,这才是最重要的,其他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