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主管部门: 我们是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工作人员。2025年12月17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在响水县运河镇境内巡查时,发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稻草及沟边杂草等农作物废弃物的严重违规行为,现场浓烟刺眼、弥漫四方,具体情况如下: 抵达现场后,可见田间及沟边有大面积秸秆、稻草正处于燃烧状态,火焰蔓延范围较广,大量黑色浓烟持续升腾,整个区域被浓密烟雾完全笼罩,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尤为严重的是,焚烧人员当时仍在现场逗留。我们当即上前询问其为何公然违反秸秆禁烧规定,对方竟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是领导让我们做的。”据其进一步陈述,此前已按要求将田里的稻草等农作物废弃物集中推至河沟中,待沟内水干后,便按指示由他们进行焚烧,并称“是按领导要求个人操作的”。

露天焚烧秸秆、稻草等行为,已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仅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直接危害周边群众呼吸系统健康,更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若焚烧人员所述“领导指示”情况属实,则属于基层监管部门失职失责、纵容甚至指使违规,性质更为恶劣,严重背离秸秆禁烧工作的政策要求与监管初衷。

为此,恳请相关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专项调查:一是全面核实运河镇此次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具体范围、燃烧量及实际污染程度;二是深入彻查焚烧人员所述“领导指示”的真实性,对涉及的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三是督促当地立即整改,强化秸秆禁烧全流程监管与宣传教育,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区域空气质量与生态环境安全。 监督人员: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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