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离婚,房子车子好分,可要是家里还有几十亩地没分清楚呢?这“种地的权利”(法律上叫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时要是忘了分,或者当时没谈拢,过后还能不能再找法院“掰扯掰扯”?
小王和小李在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小王就把户口迁到了丈夫小李的村子。夫妻俩一起向村集体申请承包了20亩责任田,两口子一起经营。到了2022年,小李到法院起诉离婚,两人正式离了婚。但是,离婚的时候,却忘了分这20亩地。于是,到了2023年1月,小王向法院起诉,要求把这20亩地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分一分,她要拿回自己应得的那份。
小王到底有没有份?能分吗?
1.能分!夫妻离婚时如果没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论当时是忘了、没谈妥还是其他原因),事后完全可以单独起诉要求分割!
2.看证据!关键看离婚时你是不是这块地的合法承包人?就看土地承包权证或审批表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有名字,就有份!
3.法律撑腰!法律特别强调保护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权利,离婚不是剥夺你“地权”的理由。只要你在新居住地没分到新地,或者还在原村生活,原村就不能收回你的地。
4.分多少?一般情况下,作为家庭承包户的成员,夫妻双方对家庭承包地享有的权益是平等的。所以像小王这种情况,分一半是合理合法的。
法院怎么判?看证据说话!
•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关键看一个东西:当初村里发的土地承包权证(或者审批表)上,到底有没有小王的名字?
• 结果一查: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小王就是这20亩地承包家庭的成员之一!既然当初分地时算她一份,那她当然就享有这份权利。
• 现在两人已经离婚了,这属于夫妻共同享有的财产性权益(种地的权利),当然应该分割清楚。
最终结果:一人一半,很公平!
法院最终判决:这20亩家庭承包的责任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小王享有一半!也就是10亩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小王所有。
相关法条:
1.法律保护妇女权益!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说了: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必须依法保护!(《民法典》第1087条第2款)
2.男女平等是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分地,妇女和男人权利一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侵害妇女该有的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
3.离婚了,地也不能随便收!同一个法律还规定:妇女如果离婚了,只要她还在原来住的地方生活,或者即使搬走了但在新地方还没分到新地,原来村集体就不能收回她那份老家的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
土地权益是咱农民的"命根子",离婚时千万别忘了分!如果遇到类似问题,欢迎留言咨询,下期我们继续聊农村土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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