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家庭成员范围】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适用解释:该条文明确了“家庭成员”的范围,即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婚前同居的双方,由于尚未建立婚姻关系,不属于配偶,因此不直接属于法定的“家庭成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共同生活人员】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 适用解释:该条文扩展了家庭暴力的适用范围,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这表明,即使未婚同居的双方不属于法定“家庭成员”,但在涉及家庭暴力等特定情形时,法律会将其视为类似家庭成员的关系予以保护。
具体界定与分析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对“婚前同居是否算家庭成员”的界定,需要从以下两个层面理解:
· 严格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婚前同居的双方不属于法定“家庭成员”。因为“家庭成员”的核心是婚姻关系或血缘关系,而同居关系尚未达到法定的婚姻状态。

· 特定法律领域的“准家庭成员”:在涉及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特定法律问题时,法律会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此时,同居双方的关系被视为一种“准家庭成员”关系,适用相关法律保护措施。
结论与建议
结论:在法律上,婚前同居的双方通常不被直接认定为“家庭成员”,但在涉及家庭暴力等特定情形时,法律会将其视为类似家庭成员的关系予以保护。
建议:
1. 明确法律关系:理解婚前同居与法定婚姻在法律上的区别,尤其是在财产、继承、子女抚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
2. 注意特定情形:在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时,即使未结婚,同居关系也可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3. 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涉及法律纠纷,如同居期间的财产争议、家庭暴力等,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的证明、财产凭证、报警记录等。
总结:婚前同居关系的法律地位较为特殊,既不完全等同于婚姻关系,也不完全等同于普通朋友关系。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应结合具体情境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