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个足疗店的事,某地区,我们不说具体地址,说事情。程序员王刚(化名),平时挺节省的。上个月,他招待多年不见的老同学,高兴之余,两人找了家足疗店放松。200块钱花出去,他觉得挺舒服,心想以后有钱了得多享受享受。
可这份舒服劲儿还没过去一周,麻烦就来了。王刚的脚突然奇痒无比,起了满脚的水泡。他从来没过脚气,仔细一想,唯一的变数就是那次足疗。他怀疑是店里的泡脚桶或者毛巾不干净。
越想越气的王刚,第二天就找到了店里。他跟老板说明情况,希望对方能给个说法,赔偿5000块钱。可老板一听,觉得他是来“碰瓷”的,态度强硬地说:“我店里都套塑料袋,用一次性毛巾,你得脚气是你自己不讲卫生,凭什么赖我?”
一个觉得自己受了害,一个觉得对方在敲诈,俩人谁也不让谁,话赶话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年轻气盛的王刚在推搡中,顺手抄起一个竹制的足浴盆,把老板打伤了。老板当场就报了警,并去医院验伤。
到了派出所,王刚才冷静下来。他无法证明脚气是从足疗店传染的,但动手打人、致人受伤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最终,为了争取老板的谅解书,王刚不得不赔偿了1万元。

从要5000赔偿,到倒赔1万,还背上了案底。王刚的这个经历真是让人唏嘘。这告诉我们啊,维权一定要冷静,千万别让冲动毁了自己。你觉得,这事儿到底该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