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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院长”贾永祥:情妇众多,酷爱娱乐活动,夜夜笙歌

喧闹的房间,有人在推杯换盏,有人在放声高歌,这个房间很大,里面还有一个小型的舞台,舞台上有青春靓丽的姑娘,正在激情的舞动

喧闹的房间,有人在推杯换盏,有人在放声高歌,这个房间很大,里面还有一个小型的舞台,舞台上有青春靓丽的姑娘,正在激情的舞动。

“贾院长,您看上哪个,就让她来陪酒就好了”一男子一脸贱笑地向着身旁的一位中年男子说道。贾院长把身前的酒水一饮而尽,指着舞台上的一位姑娘说道:“让那个跳舞的姑娘来喝几杯就好了”。

那男子招了招手,就有人安排了下去,那在舞台上跳舞的姑娘下来就径直坐到了贾院长的怀里,说道:“这位大哥,我来陪你喝一杯”。

贾院长很是激动,哈哈一笑道:“喝,今天必须要喝尽兴”。

酒过三巡,贾院长就要告辞离开,那男子再次把其拦了下来,向其说道:“贾院长,上面已经给你开好房间了,在这休息一晚吧”。

贾院长嘿嘿一笑道:“好,那我就住一晚”。

打开房门,就有人惊喜地说道:“贾大哥,是你吗?让我来照顾你吧”。房间内赫然就是刚看陪贾院长喝酒的姑娘。

后续发生了什么,就不便明言了。

只知道后来贾院长不停地找她,请她吃饭、送她东西、陪她到外地游玩,花了好几万元。

那个时候不过是1998年,好几万块不是小数目。

而贾院长的名字叫做贾永祥,曾任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

贾永祥,男,1945年10月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之中,父亲是老党员。

贾永祥从小学习就很好,小学毕业考进了沈阳市的重点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

1965年,20岁的贾永祥参加高考,考上了北京政法学院的法律系。

大学毕业后,他分配到中学去教书了,到了1976年左右,他才从学校调到了检察院任职,算是专业对口了,到政法领域工作了。

1981年的时候,贾永祥就晋升为了区副检察长,后来他又历任市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市公安局副局长、国家安全局局长等职务。

在1996年被提拔为了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2年后他再进一步,担任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这一年老贾53岁,已经是厅级干部了,仕途之路走的还是比较顺利的,毕竟他刚开始做了多年的老师。

老贾的腐败是从他担任“一把手”开始的,他做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时候,还能够坚守基本的底线。

当时贾永祥长期分管交通和治安工作,那时候找他办事的人就很多了,当时他还算是守规矩,退礼退贿的事儿做了不少。

不但如此,他还扶危济贫,当过“代理妈妈”,帮助一个残疾人的孩子念完了中学。

但是做了“一把手”之后,大权在握,而且面对的诱惑更多了,他内心的防线就失守了。

贾永祥在做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的时候,有人找到他想要调到市国家安全局,贾永祥就给人办了。

那人直接给他送了2万块,后来又陆续送了三四万,那可是上世纪90年代,五六万块钱是不小的数目了。

后来他做市政府秘书长,经常到香港洽谈合作,到国外考察项目,与外商、私营企业家接触频繁,这让其开阔了眼界,看到了国外的那些私营企业主的奢靡生活,让贾永祥生出了羡慕之心,开始逐渐效仿。

在1998年,做了中院院长之后,贾永祥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据他后来交代,他第一次嫖娼是在1998年。

他在一家歌厅认识了一个“小姐”,一来二去就处熟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嫖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胆子越来越大,没人请嫖时就晚上自个儿打车出去找,在这些女人身上花的钱贾永祥也说不清有多少,私生活走向糜烂。

开头那一幕就是有人给他安排好了一切,是贾院长灯红酒绿生活的日常。

老贾可不单单是嫖娼这么简单,其生活上是极为奢靡的,他出入的都是高档酒店,酒足饭饱之后,还要洗桑那、游泳、打保龄球、泡舞厅。

总而言之是各种娱乐活动的一条龙服务,当年想要请贾院长帮忙的政商两界人士都知道,宴请贾院长,美女是必不可少的。

那个时候贾永祥天天深更半夜回家,周六周日全天都在外面玩。

他的一些情妇就是在酒桌上认识、发展的。

在歌厅里,他还认识了许多三陪小姐,和她们勾搭成奸,其中的几个和他一直来往,直到他被“双规”。

据悉,贾永祥先后包养了7位情妇,节假日的时候,贾永祥经常领着情妇或者小姐们到大连、北京、上海玩,给她们买贵重物品,花在她们身上的钱达30多万元。

不过这些钱都让其拿到了法院的“小金库”给报销了,当时的贾永祥是十分高调的,出门住的必须是星级酒店,吃饭动辄都是五六千元一顿,三四千块的手机更是说送就送。

这些花费他也是拿到了法院“小金库”报销,当花钱成为可以报销的项目的时候,当权力不再受监管的时候,贾永祥沉沦下去就成为了必然。

除了报销费用之外,贾永祥也开始了自己的捞钱大业,毕竟情妇不是那么好养的,是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的。

挪用公款,帮人办事,这些都是其贪腐的源头,后来有人给贾永祥送了一辆小轿车,他直接扔给了自己儿子,说:“别人送的,你开着玩吧”。

因为是在法院工作的原因,老贾帮人办事,很多是时候是要涉及一些具体的案件的,插手案件是必然要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性质是极为恶劣的。

以送小轿车的老板为例,他给贾永祥送车,为的就是替他暂缓执行一起标的额500万元的经济案件。

2001年10月9日,贾永祥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终查明了老贾多年来,贪了400多万元,不知道这个数字包含他花费掉的一些钱财不?毕竟这家伙可以说是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了。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贾永祥是获得了减刑的,具体减刑到多少年,并未有公开资料。

在忏悔书中,贾永祥写道:“我的犯罪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酿成了终身遗憾的后果,我的犯罪使亲人蒙羞,给妻子儿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感情痛苦。

更让我痛苦的是,我的犯罪给党的事业、给政法机关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我由人民法院院长这个特殊身份成为不齿于人的罪犯,严重地玷污了司法机关和法官的形象,我的犯罪给党的事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副悔恨不已,要痛改前非的样子,可惜这些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据中国日报网报道,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在看守所时日均消费千余元。

两人被调到一个监室单独看押,行动自由,召集亲友在看守所餐厅大吃大喝,最多的一次竟摆了4桌。

“色心极重”的贾永祥还在监室中收集女人画片,将杂志上穿泳装的美女画片和裸体女人摄影作品单独裁剪下来,夹在本子中……。

在看守所的时候,老贾56岁左右,色心不减当年啊!

还有便是老贾被没收了全部财产,竟然还这么有钱,在看守所消费日均千元,这个消费水平,就是到了现在很多人也无法达到的。

只不过后来两人的嚣张表现被有关部门发现,处理了一部分人,两人的关押管理也更严格了。

老贾的事情不能太深入地去写,特别是在这个时候,大家看个乐呵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