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地出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把平台、司机、车辆都管起来了,全国网约车市场规范化再进一步。
由于1998年的原版条例已无法覆盖行业新场景,存在监管盲区。近日《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首次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纳入法定监管范畴,对平台、司机和行业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平台准入和动态考核上,《条例》明确:网约车平台及三方聚合平台必须获得经营许可,同时设定6年经营期限。期限延续与否将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一劳永逸”的牌照成为历史,将倒逼平台提升运营质量与司机待遇。
驾驶员准入机制上,进一步明确和优化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条件,确保与全国行业改革趋势同步,明确驾驶员需满足的条件、从业申请条件。
同时车辆标准也做了升级要求。《条例》明确营运网约车应为“七座及以下且初次注册未满六个月”的车辆;巡游车需安装卫星定位、应急报警装置及合格计程计价设备。两类车辆均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型。

聚合平台的责任也落地了。《条例》规定第三方网络聚合平台不得接入无资质企业或车辆,不得干预定价与调度。同时,如果第三方聚合平台接入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企业的,最高可罚3万元。
更重要的是,《条例》要求企业依法购买承运人、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杜绝“无证驾驶、擅自停运”等行为。既关注到了非法营运,又把司机的福利保障纳入监管范畴。
网约车和聚合平台管完了,《条例》在服务层面对司机、平台及乘客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更为精细的划分。
《条例》首次明确乘客6类拒付车费情形,包括“巡游车不使用计价设备、网约车诱导线下交易、拒绝收取现金”等,针对计程计价争议,建立法定计量机构检定机制,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同时,司机新增车内禁止吸烟、定期参加教育培训等要求。除了严禁拒载、拼客等基本要求外,还必须需保持车辆整洁、按规定路线行驶、规范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并出具发票。
针对旧条例处罚力度不足、追责范围较窄的问题,《新政》细化了针对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合规运营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首先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对“黑车”的处罚力度空前。一经查处将面临扣车、3000至10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三重处罚。

其次压实了平台责任。如果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经营者将被处2万至5万元罚款,相应车辆停业整顿1个月,经营许可到期后核减相应车辆巡游车经营权或网约车运力指标。
《条例》的出台并非偶然,早在今年4月,在乌鲁木齐交通运输协会网约车专业委员会的牵头下,如祺出行、神州专车等15家网约车平台签署了乌鲁木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试行)。
《自律公约》明确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管理公司不得向未取得网约车相关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确保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不随意、频繁调整运价影响行业整体稳定。
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据了解,截至4月,乌鲁木齐共有8975辆网约车,15家网约车平台,70家网约车线下公司,从业人员近9000人。
本次新版《条例》最核心的变化,是结束了网约车与聚合平台长期存在的监管模糊地带,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持牌、全面纳管”的新阶段。
这也向平台、车辆和司机释放了释放一个明确信号:监管体系正在加速完善,对平台、车辆、驾驶员的全链条监管将成为常态。非法营运、违规派单、低价倾销等问题一手抓、都要管,一经查处三方同时罚。
《条例》出台后,不仅是网约车司机要主动适应合规,平台也要加快跟上。只有行业实现健康发展,才能惠及每一位守法运营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