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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之笔绘就反腐新图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更是强调要 “深化数据资源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更是强调要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在腐败手段日趋隐蔽化、智能化的今天,善用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成为推动反腐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路径。

大数据技术正以其独特的穿透力,打破传统监督的时空局限与信息壁垒。传统反腐模式往往依赖人工排查和群众举报,如同 “大海捞针”,难以应对跨领域、跨地域的新型腐败行为。而大数据通过整合工商、税务、社保等跨部门数据,构建起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大数据在识别异常交易、捕捉权力寻租轨迹方面的独特优势,使反腐工作从 “事后惩处” 向 “事前预警、事中监督” 转变。

技术赋能的背后,是制度保障的坚实支撑。数据共享与安全保护始终是大数据反腐的一体两面。,通过打造纪检监察大数据资源中心,有效连接了各部门的 “数据孤岛”,同时严格实行 “一人一账号”“一事一审批” 的权限管理。湖南益阳在运用大数据办案时,建立调查措施使用台账,严防超权限调取等违规行为。这种 “技术加密 + 制度规范” 的双重防护,既保障了数据流通的效率,又守住了信息安全的底线,实现了反腐效能与数据安全的平衡。

大数据更重构了反腐治理的新格局,让监督体系更智能、更精准、更亲民。当然,大数据反腐并非一蹴而就。数据共享程度低、证据规则适用难等问题仍需破解。各地的探索已为解决这些难题提供了实践经验。随着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不断完善,大数据必将在识别新型腐败、铲除腐败土壤中发挥更大作用。

站在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回望,大数据赋能反腐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升级,更是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的革新。它让权力运行更透明,让监督执纪更精准,让群众参与更便捷。当技术理性与制度理性深度融合,当数据优势与治理智慧同频共振,我们必将织就一张疏密有致的 “数字反腐网”,为全面从严治党注入持久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手段升级,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面对日益多样化、隐蔽化的腐败手段,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的价值愈发凸显。通过算法模型分析典型案例和权力运行规律,提高主动监督的穿透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做好预警纠治,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还能迅速有效突破案件。将数字技术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办案人员能够快速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关键线索,还能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判断偏差,提高办案质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推动大数据、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整合数据资源是基础。以往,不同业务系统的数据分散独立,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数据孤岛”,只有持续丰富拓展纪检监察大数据供给,连接信息孤岛,才能推动业务数据向监督办案资源的有效转换。强化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的综合运用是重点。深化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打造大数据监督、政治生态分析评价等监督管理应用场景,持续为监督赋能;建立健全制度是关键。先进的技术需要制度护航,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规范数据管理、信息查询、数据分析等业务流程,研究制定数据供给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保障数据安全,确保大数据监督规范运行。

从革新监督方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出击,到为查办案件增效,大数据信息化是当之无愧的正风反腐“利器”,正在不断增强监督穿透性、预警精准度、纠治及时性,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