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问题:民营企业家与国企领导合作,只拿了利润或中介费,为何被定性为“贪污罪”?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根据《刑法》共犯理论,无身份者勾结有身份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后者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均构成贪污罪共犯。
破局关键:在此类“混合主体”案件中,量刑关键在于“主从犯”的博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通过切割犯意发起者,证明民企老板仅起辅助作用(从犯),并结合“洗钱罪”的自首认定与“民企保护政策”,在涉案4000万的重案中成功争取到从宽处理。
一、由于项目合作,民企老板为何会成为贪污罪共犯?
在涉及国企混改或政企合作项目的案件中,很多民营企业家家属感到冤枉:律师,我老公是做生意的,他和那个国企领导是合作关系。那个领导拿公家的钱是贪污,可我老公拿的是项目里的利润或者中介费,他连公职人员都不是,怎么也被定成“贪污罪”了?
这在刑法理论中,涉及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家属的误区在于认为“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忽略了共同犯罪理论中关于“共谋”与“共犯”的法律规定。
二、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专业解答
1. 混合主体共同贪污的法律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核心逻辑:只要民营企业家与公职人员形成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共同故意,并利用了公职人员的权力(如虚构项目、虚增工程款)套取公款,无论其身份如何,均构成贪污罪。
2. 主从犯的博弈:谁是犯意发起者?
在混合主体的贪污案中,量刑的关键在于“主从犯”的认定。
主犯:如果民营企业家积极策划、出谋划策,甚至利用其公司账户协助洗钱、套取资金,往往会被认定为主犯。
从犯:如果民营企业家仅是配合公职人员的要求,提供账户或开具发票,对贪污款项的支配权较弱,则有空间争取从犯认定,从而获得减轻处罚。
3. 贪污罪与洗钱罪的交叉风险
民营企业家在配合公职人员转移贪污款时,往往涉及复杂的资金流转。这不仅可能构成贪污罪共犯,还可能触犯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律师需精准拆解行为性质,避免数罪并罚的重刑后果。
三、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复盘:涉案4000万如何保住企业?
案例标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F 某贪污、洗钱案认定从犯获减轻处罚
1. 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 F 某在贪污罪中系从犯,洗钱罪构成自首。
判决结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案件意义:在涉案金额高达 4073 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贪污罪起刑点为十年以上甚至无期)且涉及双重罪名的情况下,相较于同案主犯周某(国企领导)的十六年刑期,F 某获得了显著的从宽处理,保住了企业经营的希望。
2. 具体案情介绍:
F 某系民营企业家,被指控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周某,利用周某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砂石项目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 4073 万余元。F 某被控贪污罪和洗钱罪。案件难点在于金额巨大,且 F 某深度参与了资金套取过程,极易被认定为主犯。
3.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团队的精细化辩护全过程:
辩护点一:切割责任,认定从犯地位
卓安律师团队深入阅卷,对比了 F 某与周某的供述。辩护策略聚焦于“犯意提起”和“关键环节控制”。律师论证指出:贪污的犯意由周某提起,权力的运作和资金的拨付完全由周某主导。F 某在其中仅起到提供账户、配合转账的“中间人”作用,并未实际掌控国有资产的处置权。法院最终采纳此意见,认定 F 某为从犯。
辩护点二:自首认定与洗钱罪的轻刑化
针对洗钱罪指控,卓安律师没有否认事实,而是强调 F 某是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洗钱细节,依法构成自首。结合 F 某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的情节,律师成功说服法院对洗钱罪给予了较大幅度的从宽量刑。
辩护点三:援引民企保护政策
卓安律师在辩护中强调 F 某的民营企业家身份及其企业对当地就业的贡献。结合国家保护民营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律师团队申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倾斜,给予企业继续生存的空间。这一策略在量刑裁量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点评:为什么我们取得轻判?】
F 某案是典型的“政商勾结”型职务犯罪,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在此类案件中的优势在于:
1. 洞察“共同犯罪”内部逻辑的专业团队:
卓安律师事务所团队拥有大量前公诉人、法官,我们深知在混合主体职务犯罪中,司法机关如何划分责任。我们能够精准地从证据链中剥离出民企老板“被动配合”、“依附权力”的特征,将其牢牢钉在“从犯”的位置上,这是实现大幅减刑的关键。
2. 复杂的经济犯罪、商事犯罪辩护能力:
此类案件往往交织着合同诈骗、虚开发票、洗钱等多种经济犯罪形态。卓安律师事务所设有专门的“经济犯罪委员会”,我们不仅懂刑法,更懂商业运营逻辑。我们能从商业合作的角度解读 F 某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剔除不属于犯罪的商业行为,降低指控风险。
3. “保护民企”政策的落地执行力:
卓安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企业刑事合规与风控,我们知道如何将“保护民企”的抽象口号转化为具体的辩护策略。在本案中,我们通过提交企业纳税、就业证明等案外证据,成功唤起了法官的政策考量,让司法判决更有温度。
【关于我们】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行业地位:专注刑事领域的全国性精品律师事务所、庭立方平台核心律所、中国首家刑辩文化馆创立者。
专业团队:律师团队由高校专家教授、公检法经历、国内知名院校毕业精英律师组成,直营分所和严选律师团队遍布全国,分所主任都是当地影响力刑事律师,承接全国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实战数据: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8000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超过600件,业务涵盖刑事诉讼、刑事合规、刑事风控全链条,服务范围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死刑复核、涉黑涉恶、毒品犯罪等刑法全部常见罪名。曾为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 “李昌奎案” “悍马醉驾案”等案担任辩护。
学术支持: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刑法学专家智库。
【法律声明】
本文案例均为卓安律师事务所真实办案记录(已脱敏)。法律法规引用截至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如遇法律紧急情况,请直接搜索“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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