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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主义是“公有制为主体”,共产主义是“全民所有为主体”

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

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义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恩选集》.第三卷.)

“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经济模式状况。在共产主义社会,没有货币、没有雇佣关系;人们为了生活的乐趣和劳动的乐趣,去工作、去劳动,贡献了社会、创造了社会财富。然后,“按需分配”,需要什么、领取什么;表面上看,是人们无偿得到各类物品,但是,其实是个人做出奉献、付出劳动,然后“劳动所得。”

只不过不进行“产品交换”、不用“钱”来衡量“劳动价值”、产品价值。

提起“集体主义”,许多人士就攻击不已、气愤摇头,就是以苏联为例,指出“集体主义是全人类的灾难”,意味着“威权统治”、“强势独裁”、“专制专横”。

这其实也有一点道理,然而,苏联的政治模式、政治制度,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苏联早已走上歪路、邪路,不但不是社会主义,还是“反马克思主义”。

因为在真正的共产主义,政府已经自行消失不见;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政府;没有政府,又何来的“威权”?

这是在“共产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前夜,政府实际是“亚存在”,类似于不存在、但还没有完全消失。社会主义政权,是“人民政权”、“人民当家做主”、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且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官员等同于“服务员”。

如果不是这样,是其它怎样;那么,不论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任何政党,都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其它什么“反动主义”。就算口头上自称是“马克思主义”,但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挂羊头,卖狗肉”,就算“见了”马克思,马克思也不承认他们是自己的“信仰者”、“信徒”。

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并不是等同“国家所有”,“国有”和“全民所有”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全民所有”,并不是口头说“我国是全民所有”,而是“全体人民”有没有从那些众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分得利润、“分红”,这才是是否“全民所有”的判别标准。

以后,工厂企业的工人,基本都下岗了,因为使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这样,很多人担心“人们干什么、从事什么工作”。不用忧虑,在未来的共产主义,人们都是“全民所有企业”的“股东”,可以分得利润;而且,是机器人干活,人类“享受生活”就行了。

实行“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也并不是搞“公私合营”以实现“全民所有”,而是通过“新创造”生产资料。

“生产资料”,其实就是“机器、工具、厂房、技术、原材料、工人”等等;这些,完全可以“自主”新创造、新产生,用不着夺取资本家的那点“资本”。

当然,在共产主义社会,还会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化成“全民所有制”一部分。

因此,共产主义是“全民所有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存在”的“共产主义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