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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湘江安置房协议企业签,房屋结构擅改,谁吃了“唐僧肉”?

说到遵义湘江安置房,笔者也进行了多次解读,目的就一个,让安置户能开开心心的搬新家,住新房,感恩安置单位,自己和子孙的安身

说到遵义湘江安置房,笔者也进行了多次解读,目的就一个,让安置户能开开心心的搬新家,住新房,感恩安置单位,自己和子孙的安身之处能得到有效解决,几代人辛辛苦苦的奋斗,能换来更好的生活环境,虽然有点舍不得祖祖辈辈生活的环境,但是,大势所趋,谁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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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实的窘境打破了这些安置户心中的宁静,拆迁前说得好好的,房屋建设按照框架、框混等规划进行建设,不过,交房时,看到的却是墙体内内外外都布满了“皱纹”,明明说好了的“明媒正娶”的是充满朝气的“青春少女”,结果,摆在面前的却是“弱不禁风满脸皱纹还躺在病床的老太婆”,换作谁都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湘江安置房一角(2025年4月29日拍摄)

有怨气,发出来是好的,也许,让别人将心里憋屈的话语说出来就舒畅了,不过,这样只是针对小事情,像房子这样的大事情,可能就不那么简单,尤其是,很多安置户需要拿多套住房的情况下,更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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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是他们几代人奋斗,甚至是用世世代代居住的祖业换来的这点房产,结果变成了看着就心烦的“东西”的时候,换作是谁都会愤怒,毕竟,这是几辈人的产业。按照安置户的说法,遵义湘江安置户从拆迁开始,就是个阴谋,压根就没有想好好的帮安置户建房,变成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实现随意建设的项目,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其中是否有什么不合法合规的交易?需要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还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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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安置房,2个企业签协议,3个版本说明什么问题?合同算不算游戏?

2009年,遵义湘江工业园区成立,相关资料显示,是遵义主抓的重点工业园区,园区处以西南出海通道重庆至贵州省城贵阳的黄金分割点,园区依托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能快速融入贵阳1小时经济圈和3小时重庆经济圈,占据遵义经济发展的绝佳位置。

协议(知情人提供)

2009年年底,遵义湘江工业园区开发需要,和当地村民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按理,村民一个高兴才是,当时,很多老百姓千盼万盼的就是盼拆迁,因为,只要有拆迁,自己就有新的房子居住,还有一大沓人民币够一家人瞬间致富,所谓的“拆二代”的美梦终于实现了。

协议(知情人提供)

遵义湘江安置户的协议和其他地方的似乎有些不同。该协议的甲方变成了2个公司,其中一个叫遵义红花岗区坪桥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坪桥工业公司),另外一个公司叫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湘江投资公司),合同版本的话则有甲方为坪桥工业公司和湘江投资公司,公章盖的位置又出现了甲方位置和乙方位置,真正的出现了1份拆迁协议,2个甲方,3个版本的现象,更难以置信的是,从法律规定上看,3份协议似乎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协议是否有效?也值得商榷。

协议(知情人提供)

根据《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房地产(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本地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我们从湘江工业园区的成立来看,是遵义主管的一个机构,因此,主管机构就应该是遵义房地产(建设)主管部门,因此,由坪桥工业公司和湘江投资公司和拆迁户签订拆迁合同,从法律规定上,笔者找不到任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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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这两个公司不具备和拆迁户签合同的主体资格,那遵义湘江工业园区为什么要让这两个公司和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到底为了什么?莫非如老百姓说的那样,就是为了推脱责任吗?

据黔府用地函(2010)138号用地批复批复显示,由遵义土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此,遵义湘江安置房的用地问题,明确了征地单位。同时,根据一份由湘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承诺》内容显示,由湘江工业园区委托的坪桥工业园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产权证,由湘江工业园区负责协助办理,不过,到现在笔者依然没有看到坪桥工业园区和安置户签订有任何协议,更没有看到什么委托书。

用地批复(知情人提供)

如果说湘江投资公司就是相关部门说的湘江工业园区的那,那是不是说明坪桥工业公司就是承诺说的坪桥工业园区的话,那这两份协议还真的有很大的迷惑性,承诺上说的是工业园区管委会,而签合同的是企业,那是不是就可以认为工业园区管委会就是企业呢?

承诺(知情人提供)

竣工验收报告是否有效?鉴定报告是想证明房屋安全?还是证明房屋没有验收?

从笔者拿到的材料看,遵义湘江安置房从3栋到17栋的备案手续似乎都具备,不过,仔细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发现所有的备案表都有签字盖章和盖公司的公章,无论是勘察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甚至到最后的建设单位,都如此,不过,没有一份文件是盖了工程师的执业印章。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师的执业印章是有使用期限的,而且工程师在执业时,必须签字和盖章,因此,该《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在验收栏上签字盖章了,不过,盖的章不是执业章,显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是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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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安置户质疑房屋的质量问题是情有可原的,最关键的是交房单位现场拿不出完整的竣工验收手续,而当安置户通过各种途径,居然也找到了这样的验收报告。

不过,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果遵义湘江安置房有完整的交房手续,大大方方的向安置户提供就完事了,大家也就开开心心的入住新房。但是,安置单位偏偏就不按照这样的套路执行,偏偏不拿出完整的竣工验收手续,这说明什么问题?难道验收报告有问题吗?

验收意见书(知情人提供)

为了证明修建的房屋是合格的,2015年11月12日,有湘江投资公司委托,在贵州某建筑科学检测中心,抽取了1、2栋针对裂缝做了一个鉴定报告。

笔者看到的1栋的鉴定报告显示,该房屋为砖混结构,空心预制板盖顶,房屋出现了0.1—1㎜的裂缝,有一面墙出现了“枣核形”竖向贯穿性裂缝。

竣工备案文件(知情人提供)

而出现裂缝的原因是承重的混凝土砖块“早产”,按照规定,最少要28的养护期后才能出厂,而遵义湘江安置房的砖块早的只有7天就出厂了,大部分也就14-15天就出厂。

换句话说,遵义湘江安置房使用的承重砖块是不合格的,因此,用不合格的承重砖块去建设房屋,房屋出现裂缝也就很正常了。

鉴定报告(知情人提供)

换句话说,用不合格的砖块建设的房子,验收能合格吗?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建设质量的责任要求是很严苛的,谁验收谁承担责任。因此,不合格的项目,那谁都不敢拿自己的生涯来为别人的错误买单,因此,没有执业印章也就是人之常情了。

更可怕的是,遵义湘江安置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明确的结构为“框架”和“框混”两种,而备案表显示房屋结构为“砖混”。

鉴定报告(知情人提供)

房屋结构规划和建设不相符,说明什么问题?那就是建设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划执行。规划都可以随意改变,那房屋的建设能够严格按照设计的图纸执行吗?

规划都可以随意改变,房屋建设使用的砖块不合格也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了,这样的房子验收,你说,谁敢用自己的职业生涯来赌呢?房屋验收又怎么能通过呢?如果通不过,是不是说房屋没有合格呢?

证件(知情人提供)

因此,后续的房屋裂缝鉴定,变成了有关部门证明房屋合格的“证据”,当然,难道不是更加说明了遵义湘江安置房没有完整验收手续的最好“旁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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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早产”砖块,多赚的钱去哪里了?

遵义湘江安置房规划的房屋结构为“框架”和“框混”,而建设完成的备案表显示的为“砖混”结构。

搞过建设的都知道,“框架”和“框混”结构的房屋,建设的成本是比“砖混”结构的房屋多很多,据专业的房屋建设工程老板介绍,按照现在的标准的话,框架结构的单价大约为1700—1800元/㎡,而砖混结构的房屋建设成本大约为700—900元/㎡,不过,现在的标准无法代表10多年前的价格。

备案表(知情人提供)

为此,笔者也专门请教了建设方面的专家,按照他们的说法,2010年左右执行的定额为2004定额和1998定额都有执行,因此,价格上和现在不同,框架和框混结构的房屋和砖混结构房屋的建设平均成本大约相差3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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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拿到的证件显示,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房屋结构有框架结构和框混结构2种,没有砖混结构的说法,如果照此类推的话,同为安置房,房屋结构基本就是框架结构和框混结构了。

证件(知情人提供)

根据笔者拿到的17栋房屋的建设总面积计算,大约在6万多平方米,也就是说,光是改变建设结构就多赚了2000来万元,还不要说其他隐形的结构方面的问题。

另外,建设用的砖又是不合格的砖块,导致房屋出现0.1—1㎜的裂缝,有没有完整的交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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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头捋一捋,遵义湘江安置房从签合同开始,就拿和拆迁安置无关的企业来作为甲方,本该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却不敢出面,到户名的改变房屋结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导致房屋出现裂缝等问题。

湘江安置房一角(2025年4月29日拍摄)

正如安置户说的那样,从一开始,相关部门就把遵义湘江安置房,从签协议开始,就当成了生意来做,由于建设方和安置方似乎有很多关联关系,因此,房屋质量的监管变成了“不能管”,或者“不敢管”,反正,房屋建设就是“唐僧肉”,大家都想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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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是安置户,好好的一栋安置房,变成了不符合规划的房屋,“委屈”了安置户,却让“大家”都“赚”了钱,难道他们不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