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各类信息数据180亿余条,其中包含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达15亿条以上。
11月20日,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的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获法院判决支持,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40万元。
并支付赔偿金100万元,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判决现已生效。
今年4月,临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侵犯众多不特定人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
临平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由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同推进该案办理。
经查,2020年12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王某某通过网络非法获取各类信息数据180亿余条,其中包含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15亿条以上。
王某某将上述数据存储于其个人网络存储设备中,并通过境外即时通讯软件搭建“社工库”机器人。
并提供自动查询、人工高级查询、打包出售数据等收费服务,交易以USDT(泰达币)结算,累计变现人民币135万元。
案发后,王某某名下虚拟币经处置得款人民币2000余万元。
立案后,临平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多次开展案件研讨、引导调查;走访网信办、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深入了解探讨虚拟币交易、变现等情况。
检察官办案发现,该案涉及个人信息数量较大、传播渠道隐蔽、资金流向复杂,且存在跨境数据流动和虚拟币交易等特征,系新型网络犯罪与侵权行为。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意味着社会公共利益存在重大风险。”
6月27日,临平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专家论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特邀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及专家学者,进一步厘清该案刑民责任,并结合王某某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违法所得认定、赔偿能力及社会治理成本等因素评估公益损害赔偿金额。
6月30日,临平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7月22日,临平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王某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11月20日,临平区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40万元;支付赔偿金100万元,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判决现已生效。
据检察官介绍:所谓“社工库”,指“社会工程学数据库”,是黑客通过攻击网站、欺诈用户等手段获取大量个人隐私数据,再整合分析、集中归档形成的数据库。
办案人员提醒:对于互联网个人用户而言,在社交媒体前台应谨慎使用真实姓名、学校/单位名称或发布个人证件照片等。
为重要账号设置高强度密码并注意定期更换,同时注意避免多个账号使用相同密码。
对于收到的含有链接的邮件、短信等需谨慎核实发件人身份,避免因点击陌生链接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避免在非正规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处置旧的移动存储设备前需确保数据清除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