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王女士搬入月租1300元的白云区出租屋。入住前例行检查时,天花板上一个突兀的小洞引起她的警觉——洞内藏着的微型摄像头,角度精准锁定整张床铺。她立刻报警,警方现场确认设备具备偷拍功能,且电源指示灯仍在闪烁。

更令人心惊的是作案手法,摄像头嵌入深度经过测量,从地面视角几乎隐形,仅当踩上椅子贴近观察才能发现孔洞。王女士回忆:“它像一只藏在阴影里的眼睛,而我的生活成了别人的‘真人秀’。”
事件曝光后,责任方上演“甩锅”连续剧,房东辩称“前租客退房未检查”:公寓管理员强调对摄像头毫不知情,将漏洞归咎于“交接疏忽”;当王女士提出精神赔偿,对方冷言:“你又没被侵犯,赔什么?”;房东暗示摄像头或是前任租客遗留,却拒绝提供其联系方式配合调查。

但因该房出租流程本身存疑,房东要求王女士先付定金入住,后补签合同,导致她维权时缺乏书面保障。
有记者暗访广州电子市场发现,同类摄像设备售价仅180-300元,商家直言:“指甲盖大小,装空调孔、插座里都行,很多房东拿这个防破坏。” 而更隐蔽的Wi-Fi型摄像头可远程实时观看,数据直传云存储。
出租屋成重灾区并非偶然,犯罪成本低,摄像头安装仅需3分钟,拆除后不留痕迹;90%受害者因举证难放弃追责;部分房东以“安全监控”名义安装,实则越界侵犯隐私。
面对防不胜防的偷拍,专家支招快速检测,打开手机摄像功能,遥控器对准镜头按电源键——若屏幕出现红点,说明手机可捕捉红外线。在暗房中扫描房间,偷拍设备红点将暴露无遗。

租房签约时可以追加声明:“出租方保证房屋无隐蔽摄录设备,若发现则承担十倍租金赔偿及精神损失费”——书面约定可大幅降低扯皮风险。
针对此案,法律界人士指出关键突破口,房东安全保障义务失职,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房屋交付前应确保安全性,所谓“未检查”不能免责;隐私权侵害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无需实际传播即可索赔;若查明摄像头为恶意安装,行为人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王女士的遭遇登上热搜后,一条网友评论被赞上万次:“我们付钱租房,买的不是四面墙,而是放心转身的权利。”
此案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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