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后,她的贴身大丫头瑞珠也是殉主而死,被贾珍赐予孙女的待遇殓殡,算是尽享死后的哀荣。
书中写到:因忽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中人也都称赞。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殓殡,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中之登仙阁。(引第十三回)

脂砚斋【甲戌侧批:补天香楼未删之文。】说明瑞珠的死,是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段被删除文字的补充。
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可以肯定是有的,秦可卿判词图画也证实了这点。可惜曹雪芹将之删除的干净,导致各个版本都不见这段文字,就造成读书人对此众说纷纭,无法窥见真相。虽然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证实贾宝玉在梦中对秦可卿的“不肖”意淫,是对贾珍造衅侵犯秦可卿致死的皮肤滥淫影射,证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确实死于贾珍的侵犯侮辱。但证据还需要更多,瑞珠的死就是关键的补充。

瑞珠在秦可卿死后不殉情,却在秦可卿死后一两个时辰,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后,才触柱而亡殉情而死,本就透着一丝诡异。
秦可卿死后,宁国府在消化了消息后,肯定要派人报丧。先是贾家族人,再是亲朋好友。于是家中所有人先后到齐就开始操办后事。而最后到的,是住的远的尤老娘母女和秦业父子。
正说着,只见秦业、秦钟并尤氏的几个眷属尤氏姊妹也都来了。贾珍便命贾琼、贾琛、贾璘、贾蔷四个人去陪客……(引第十三回)
这处情节写得也是耐人寻味。秦业秦钟父子是秦氏的父亲和兄弟,曹雪芹不写他们如何去到灵前一哭,反而写的是贾珍派贾蔷等人去陪客。秦业父子有没有见到上吊而死的秦可卿死后的惨状,不得而知。

但也就是秦业父子到后不久,瑞珠才自尽而死。这个时间点仿佛是算计好的。
瑞珠既然是秦可卿的贴身丫头,十有八九是秦家的陪嫁丫头,秦可卿的死,没有人比她更清楚。
秦可卿死于上吊也根本隐瞒不住,秦业只要一见女儿死状就能看出来。贾家虽是婆家,也无法阻止娘家爹的追问。就像《杨三姐告状》,万一秦业见女儿死的蹊跷,想要追根究底,肯定要叫来瑞珠查问。贾珍父子都无法阻止秦业的正当要求,一旦瑞珠告诉秦业,秦可卿是被贾珍在天香楼上侵犯后上吊自尽,这事就闹大了。

秦业官再小也是个京官,就算自己不能上本参劾贾珍,也有办法找人帮助。而根据明清律法规定,公公侵犯儿媳妇者,杀之。贾珍就算本事通天得以不死,可这个爵位他是保不住。好的结果是他丢了爵位,贾蓉继承。稍一不慎,可能宁国府的世袭都有可能被剥夺。这是宁国府一家三口不能接受的。
所以,瑞珠必须不能见到秦业,她若不听就唯有一死。而瑞珠的死有两种可能。
其一,为贾珍尤氏派人灭口。当时贾珍在外头,尤氏在后头装病。以尤氏的手段,后面贾敬一死,她就将道士全都拘禁起来,瑞珠肯定也早被控制。如今秦业父子到来,瑞珠还是不肯串供的话,就肯定要杀之,不能留活口对证。
其二,瑞珠自己选择触柱而亡。既然她已经被控制,命运不受掌控,如何向秦业父子传递真相?唯有用死来表达。

而在所有死法当中,又唯有“触柱而亡”代表的是含冤而死。瑞珠的死,明显传递出秦可卿死的冤屈之意。
只可惜,贾珍的无耻超出想象。他在人前装出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不惜自污地拼命渲染“爬灰”,引导舆论将秦可卿的死指向了“通奸”,为自己的罪行脱罪。结果秦业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女儿死的冤枉,瑞珠等于白死。
而不久秦业死去,秦钟死前,这个连二十四两学费都要四处筹借的家里,竟然突然多出3000两银子,毫无疑问与秦可卿的死有关。或许是贾珍的补偿,或许也是变相封口费,也就不好说了。但秦业的死,除了被秦钟所气,也肯定是女儿死的冤枉,他却无法证明,百般窝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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