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河津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酒醉驾、超载超限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现曝光10起典型违法案例,提醒驾驶人以案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案例一

违法人员:米某
车辆号牌:晋M0***5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4日20时11分
违法地点:汾滨街道南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违法人员:张某
车辆号牌:粤S3***4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1日20时20分
违法地点:晋铝西路朝霞小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

违法人员:吴某
车辆号牌:无牌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4日20时04分
违法地点:民生路与希望街交叉口
违法行为:无证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1550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
案例四

违法人员:刘某
车辆号牌:晋M5***8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4日21时53分
违法地点:延平街府前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五

违法人员:杜某
车辆号牌:晋M7***1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1日21时32分
违法地点:民生路与十五号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六

违法人员:孔某
车辆号牌:晋L1****D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5日10时39分
违法地点:108国道
违法行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9分
案例七

违法人员:吴某
车辆号牌:晋M0****D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2日15时24分
违法地点:108国道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2200元,记7分
案例八

违法人员:王某
车辆号牌:陕E1****D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2日16时27分
违法地点:209国道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记1分
案例九

违法人员:赵某
车辆号牌:晋MA***0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2日11时42分
违法地点:108国道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1分
案例十

违法人员:齐某
车辆号牌:晋M0****D
违法时间:2026年1月24日10时54分
违法地点:108国道八方达站台附近
违法行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载货汽车(私改车灯)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