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并发症
选择不生孩子的女性是自私吗?女性生孩子,怀胎十月的辛苦,孕期各种并发症,分娩的
选择不生孩子的女性是自私吗?女性生孩子,怀胎十月的辛苦,孕期各种并发症,分娩的风险,产后身体难以复原。我表姐33岁,结婚四年,婚前和丈夫约定一辈子丁克,不生孩子,因为她看清养育的重担,自知没有能力给孩子稳定的成长环境;也不想放弃事业与自我的生活。他们夫妻真正看到了,现实婚姻之中,夫妻二人对于生育拥有各自的期许。矛盾的关键点,并不是女方想不想要孩子,而是双方能否达成共识。男人盼望后代,女人不愿意生育,只代表两个人的人生规划并不匹配,谈不上谁自私。可以协商,能够取舍,但不可以单方面道德绑架女性。反观真正的自私,是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盲目生下孩子,却不愿意尽抚养的义务。给予生命很简单,负责任养大一个孩子,却是一场漫长的修行。在没有底气的情况下仓促生育,才是对孩子不负责任。我表姐认为女性生孩子以后,还有长期的睡眠缺失,事业被迫停滞,个人自由大幅度缩减。孩子养育漫长且耗资巨大,精力与金钱的投入,绝大部分压力往往压在母亲身上。一个女性的价值,从来不取决于是否生育儿女。她能够追逐事业,陪伴家人,经营爱好,善待身边之人,一样能够活出自己的价值。奉献的形式有很多种,生儿育女只是其中一条道路。不必轻易把“自私”扣在不愿生育的女人头上。敢于认清现实,慎重考量之后选择不生,反而是一种清醒。
遭枪击身亡处长女儿曾遭死亡威胁受害人遭枪击,导致瘫痪,不久后因并发症死亡。网友抱
遭枪击身亡处长女儿曾遭死亡威胁受害人遭枪击,导致瘫痪,不久后因并发症死亡。网友抱怨当地公安二十多年都未能破案,网友的抱怨,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妨我提一嘴。很多年以前,公安内部有要求,这个要求是“命案必破”。如果命案长期未破,是要被上级批评的。但后来,我们国内法学界的公知们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命案必破”是给办案定指标,在指标的要求之下,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也就在那个时候,聂树斌案、呼格案等,被相继翻案(至今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翻案,仍存在争议)。于是,“命案必破”受到了全网批判。于是,“命案必破”这个说法,就成了历史,再也没人敢提了。所以,个人认为,也不能一味的指责公安不尽力破案,他们也有他们的顾虑。(图三为“命案必破”那个时期的官方宣传,图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