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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晋三遇刺案作出判决,山上彻也被判无期徒刑
央视新闻消息,当地时间1月21日,日本奈良地方法院就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案作出判决,被告山上彻也被判无期徒刑。据此前报道,2022年7月8日,安倍晋三在奈良市街头为自民党参议员候选人助选时遭枪击,经抢救不治身亡,终年...
安倍晋三遇刺案被告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社东京1月21日电(记者陈泽安李子越)据日本广播协会报道,日本奈良地方法院21日就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案作出判决,被告山上彻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山上被控2022年7月8日在奈良市街头使用自制枪支向正在街头演讲的安倍开枪,并致其死亡。奈良地方法院自2025年10月28日起就此案举行了15次庭审。山上对检方指控的杀人及违反枪支刀具法等罪行供认不讳。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检方建议法院判处山上无期徒刑,理由包括“为寻求社会变革而诉诸暴力手段不可接受”。检方认为,被告的成长经历虽然不幸,但这并非大幅减刑的理由。辩护团队主张判处山上最多20年监禁,认为被告犯罪与其成长经历直接相关。法院最终采纳检方建议,判处山上无期徒刑。报道说,本案除了被告的量刑结果受到关注,其使用自制枪支是否构成枪支刀具法中的“开枪罪”同样备受关注。审判长田中伸一21日认定,自制枪支属于“手枪等”,构成枪支刀具法中的“开枪罪”。据山上此前供述,他将安倍作为袭击目标,是因为安倍外祖父、前首相岸信介曾协助将“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原“统一教会”)引入日本,而山上的母亲长期向该团体大量捐款,导致家庭陷入困境。2025年3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裁定,“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通过胁迫募捐致使信徒蒙受巨额损失,下令该组织解散。
深圳,一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聊得还可以就约了要线下见面。女子喊男子到自
深圳,一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聊得还可以就约了要线下见面。女子喊男子到自己家里来发生关系,女子又说发生关系要给钱的,俩人就开始谈这个费用问题,最后没有谈拢,男子转身就离开了。过了几天男子又折返,闯进门之后抢走了女子的手机、以及50块钱现金。女子立刻报警,男子也被抓住了。新闻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广东深圳中级法院。据报道称,男子却辩解,自己这次过来还是商讨留宿相关的事情的,准备在女子家里过夜。而女子则表示,他就是入室抢劫。相关部门最后是怎么判定的呢?男子李某,一直没有正规工作,经常的好吃懒做、成天游手好闲。因为自己无所事事,所以时常就会犯点小事,还因此有了犯罪记录。这一天,李某还是闲得无聊,于是他就准备上网打发时间,在社交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黄女士,两人聊得还不错。认识了之后,李某就想到男女之事,并且尝试问了一下黄女士,是否有意向发展一下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当时黄女士也没有表示赞同,但是李某又提出,可以给出金钱。黄女士表示,“给钱可以的,如果说给钱的话,则同意发生男女关系。”之后,黄女士就跟李某详细讨论了这件事,说可以来她的家里进行。然后,又告知了李某她的家庭住址。李某听了激动不已,就迅速前往黄女士的住处。李某来到黄女士家里之后,俩人在发生关系之前,就先针对这次交易进行谈判,但是谈来谈去,价格丝毫谈不拢。最后,李某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然而,离开之后没多久,李某心有不甘,又再次折返回来。他心想,“既然人没有到手,顺点东西回家也行啊。”到了家门口,看到黄女士家的大门没有锁好,于是就溜了进来。当时黄女士不在家,李某就准备偷盗黄女士的物品。当时,李某偷走了黄女士的一部手机、50块钱现金、一张产品卡,随后立即潜逃。回家之后,黄女士看到家里遭了小贼,则立刻拨打了110.办案人员过来之后,黄女士则表示,是李某入室抢劫,他还使用工具胁迫自己。但是后来李某则表示,自己进屋的时候,家里没有人,所以就蹲守在房间里。后来黄女士回来了,俩人很“友好的”继续商讨留宿的问题。面对两人前后说辞不一,工作人员则展开了调查。而顺着李某当天的行动轨迹,办案人员则调查到另外一件事:当时李某出门之后,又拐进了两家饭店,从人家前台偷走了8000多块钱。(这是后话,之后调查得知。)再回到黄女士这个案件。黄女士表示,自己所言非常属实。她再次详细交代了事件的真实情况:事发当天,黄女士出门办事,没有锁好门,李某悄悄潜进自己房间,蹲守在卧室内。等到黄女士回来,拿着一把工具相威胁,抢走了黄女士的手机、现金、产品体验卡等物品,之后李某自行离开。而针对黄女士这次的言论,李某也不再狡辩,供述的事实跟黄女士所描述的基本一致。根据审理之后判定,李某存在劫财的目的和行为,其行为属于入室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结合其他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本案释法:男子实施入室抢劫,盗窃手机跟现金,之后又进去两家饭店,偷走不少现金。男子的行为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罚呢?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家庭生活、或者跟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如住宅实施抢劫,则构成入户抢劫,行为人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入户抢劫,法定量刑标准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且还会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结合男子李某还在其他地点,如公共场所(两家饭店的前台)偷走财物,行为又构成了盗窃罪,则属于加重情节,会显著提高刑期,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内进行从重处罚。综合而言,男子李某多次作案,而且入室抢劫是大罪,综合定论,他的行为涉及两项非常恶劣的罪行:抢劫、盗窃。最后判定,男子会面临非常严厉的刑罚。看完本案,大家内心都作何感受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到收网时间了,恒大的杜亮被判处无期杜亮只不过是许家印的马前卒,现在被判无期这
到收网时间了,恒大的杜亮被判处无期杜亮只不过是许家印的马前卒,现在被判无期这就让人充满了想象空间许家印距离死刑有多远毕竟,两万多亿的黑洞,吃相太难看这时候,就算有背景,锅必须得许家印来背曾经那么多的荣誉,最后换来的会是什么这算不算是牛批吹大了,最后把牛吹死了
监狱里,狱友问我犯啥事判了无期徒刑,我:我改的楼塌了。直到狱警路过:别笑了,他修的高级公寓真的塌了
我抬起头,用平静的语气回答道:“我修的楼塌了,判了无期。整个房间瞬间爆发出哄堂大笑,笑声里充满了嘲讽与不屑。他们以为我在胡说八道,或者根本就是脑子出了问题。直到狱警推门进来,脸色铁青地大声喝止:“笑什么笑!他...
日本检方建议:山上彻也无期徒刑
日本奈良地方法院18日下午就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案举行公开庭审,检方建议法院判处被告山上彻也无期徒刑。本案审理程序至此结束,法院将于2026年1月作出宣判。2022年7月8日,安倍晋三在奈良市街头为自民党参议员候选人助选时遭...
“无期徒刑”的人老了怎么办?如果无法自理,监狱会给养老吗?
无期徒刑意味着“终身”,只要不减刑,就只能在里面待到最后。其次减刑门槛越来越高,2016年最高法出了新规,无期犯实际服刑不能少于13年,两次减刑间隔至少两年。李武国减了三次刑,刑期从无期降到16年,但算下来也要待到73岁...
董明珠的“先见之明”,被打脸的是谁?当初骂得有多狠,现在脸就被打得有多肿。董
董明珠的“先见之明”,被打脸的是谁?当初骂得有多狠,现在脸就被打得有多肿。董明珠那句“没见过日本人,见的都是坏日本”,当年可是被舆论猛批,说她狭隘、搞对立,又狂又愤青。可郝某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传来,大家才回过味儿来,后背直冒冷汗。这哪是什么排外,分明是顶级商人的敏锐嗅觉,给格力提前上了层保险。处在董明珠的位置,她看到的风险和咱普通人根本不是一个层面。那些所谓的“偏见”,其实是商场摸爬滚打后的生存法宝。把商业防御当情绪发泄,这是看客的无知。巨头企业能长久,都有自己的“防谍秘籍”。老话说“慈不掌兵,义不理财”,还真没错。大家说,是不是得重新审视下对董明珠的看法?
董明珠的话应验了!董明珠曾说“没见过日本人,见的都是坏日本”,当时很多人指
董明珠的话应验了!董明珠曾说“没见过日本人,见的都是坏日本”,当时很多人指责她排外歧视,质疑她将所有日本人一概而论。然而前段时间郝某被判无期徒刑一事,应验了董明珠的话,让人们看到她眼光的长远。她的谨慎态度如同给格力穿上“防弹衣”,避免企业可能面临的重大问题。先别急着给董明珠扣“排外”的帽子,这话听着糙,背后藏的全是企业家摸爬滚打出来的生存智慧。当年这话一出口,网上骂声一片,说她格局小,说她搞对立,说她凭一己偏见否定一个群体。可没人琢磨过,一个把格力从濒临倒闭带到家电巨头的女人,嘴里说的“坏日本”,真的是指某个国家的所有人吗?她指的分明是商业场上那些不讲规矩的猫腻,是跨国合作里可能藏着的暗坑,是打着合作旗号想钻空子捞好处的投机分子。郝某的案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手握权力就敢挪用近十亿公款,伙同他人掏空公司,转头就想卷着钱逃到国外逍遥。这种人,不管是哪国的,都是商业世界里的蛀虫,都是企业发展的绊脚石。董明珠的“谨慎”,从来不是闭门造车的固步自封。她带领格力搞研发,砸钱建实验室,把核心技术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她坚持“格力造”的品质底线,不让任何一颗螺丝钉拖后腿。这份谨慎,是对企业的负责,是对几十万员工的负责,更是对消费者的负责。她给格力穿的“防弹衣”,防的不是正常的商业往来,防的是那些见不得光的算计,防的是那些想把企业当成提款机的野心家。那些当年指责她的人,现在该回过味来了吧。商业竞争从来都是刀光剑影,没有点防人之心,没有点清醒的认知,再大的企业也可能一夜之间崩塌。董明珠的话,不是什么歧视言论,而是一句血淋淋的忠告。在利益面前,人性的贪婪不会分国界,规则的底线也容不得半点践踏。她的眼光长远,远不止于防住一两个蛀虫。她看透了商业世界的残酷真相,知道只有自己足够强大,足够谨慎,才能在风浪里站稳脚跟。这种“先小人后君子”的态度,恰恰是中国企业家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董明珠格力电器董明珠
#苟仲文案一审宣判#【#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2025年12月8日,江
#苟仲文案一审宣判#【#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2025年12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苟仲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苟仲文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被告人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6亿余元。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在相关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苟仲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苟仲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亦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苟仲文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苟仲文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苟仲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苟仲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深圳14岁女生遭同学杀害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获无期徒刑
2025年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查,14岁的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同班同学潘某某(14岁)心生不满,预谋购买刀具后,于2025年4月8日晚在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