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户籍黄册系统:比肩现代社保体系的古代人口管理黑科技

历史阿男 7天前 阅读数 0 #推荐

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明代的户籍黄册系统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散发着独特的光芒。它可是古代人口管理方面的一项超级 “黑科技”,其精妙之处,丝毫不输现代的社保体系。今天,咱就一起穿越回明朝,好好探究探究这个神奇的制度。

话说在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 年),朝廷在户帖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黄册制度。这黄册,那可是以户为单位,详细记录了各种信息。从家庭成员的乡贯、姓名、年龄,到丁口数量、田宅状况,甚至资产情况,无一遗漏。而且,还按照人们从事的职业,将户籍划分为民、军、匠三大类,这分类细致程度,不得不让人佩服。

民籍里头,除了普普通通应役的民户,还有像儒户、医户、阴阳户这些特殊的。军籍呢,一般供应军役的军户是主力军,另外校尉、力士、弓兵、铺兵等也都在其中。匠籍主要登记手工业户,他们得向政府承应工匠差役,还有厨役、裁缝、马夫、船户等也归这一类。此外,还有灶籍,专门登记制盐户。你瞧瞧,这分类多清晰,就跟给每个人都贴上了独特的 “身份标签”。

黄册的编造程序也相当严谨。每年,政府会把户帖发给各户,让大家填报自家的情况。地方官则负责核实这些信息,看看丁口、田宅、资产等有没有变动。这些逐年累计起来的材料,就成了 10 年大造黄册的重要依据。每到造册的时候,那可都是大事。黄册一共得造 4 份,一份上送户部,布政司、府、县各留存一份。因为送户部的册子表面用的是黄纸,所以就叫 “黄册”,也有人叫它 “户口黄册”。明朝政府靠着黄册来向老百姓征收赋役,所以它还有个名字,叫 “赋役黄册”。为了保证黄册的真实性,政府规定发给各户的表册,必须本人填写,要是请人代写,也得本户自己上报。一旦发现有隐瞒作弊的情况,那处罚可相当严厉,家长要被处死,家属还得流放化外。这可真让人感叹,古人对人口管理的重视程度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啊。

明代黄册制度的功能那是相当多面。它既是赋役之法,又是户籍制度,不过最首要、最基本的功能,还得是赋役征调。黄册详细记载了人口和土地信息,老百姓靠着它确定籍贯,官府依照它来征收赋税、征发徭役。它和鱼鳞图册一起,成为明代社会经济方面极为重要的基本制度。在明朝统治的范围内,从洪武十四年到崇祯十五年(公元 1381—1642 年),一共攒造了 27 次黄册。每次大造,各地送南京户部转后湖收贮的黄册多达 6 万余本,到明末的时候,后湖所贮历代黄册在 200 万本以上。虽说改朝换代和战乱频仍,让很多黄册文书都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中,但还是有一些遗存下来。像《永乐至宣德徽州府祁门县李务本户黄册抄底》《崇祯十四年祁门洪公寿户清册供单》等,这些珍贵的资料,为我们研究明代黄册提供了第一手素材。

黄册以户为单位攒造,分为 “正管” 户和 “畸零” 户(也叫 “带管”)。家里有资产需要应役的就是正管户,而鳏寡孤独这些没有应役能力的就是畸零户。每 110 户正管户编为一图,还会附带一些管畸零户。正管户里有 10 户是里长户,100 户是甲首户,再分成 10 甲,每 1 个里长管辖 10 个甲首编为一甲,10 年轮流应役。先后顺序按照丁粮多寡来排,带管畸零户就附在图后。册首还有个总图,登载着该图的田土和税粮总数。每户首先记录户长姓名、所属都图乡贯、户籍(军、民、匠、灶等)、户等(上、中、下)以及应役年份。接下来又分为人丁和事产两大部分,用旧管、新收、开除、实在这四大项目分别登载,这就是俗称的 “四柱式”。人丁部分登记家里的丁口情况,像男子成丁、不成丁,妇女大、小口等;事产部分记载田地、税粮、田土买卖推收事项,还有房屋、牲畜、车船等。而且黄册每十年一大造,今天的旧管就是前一次造册时的实在,这样不断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对遗存黄册文书的研究,我们发现它和各种文献中关于明代黄册的记述基本一致,能相互印证。不过,黄册文书里也有一些文献没记载的内容。比如在 “新收” 和 “开除” 项下,分别设立了 “正收”“转收” 和 “正除”“转除” 等项目。这 “正收”“正除”,就是绝对的增加或减少,像家里新出生人口,或者开垦荒地升科的田土,登入黄册就是正收;要是有人去世,或者田地被水冲垮了,那就是正除。“转收”“转除” 呢,就是相对的增加或减少,新娶了媳妇,或者购买了田地,就是转收;女儿嫁出去,或者卖出田地,就是转除。你看,这些项目的设立,让黄册里各种分类数据的统计变得十分便捷,古人的智慧真是让人惊叹。

从内涵上来说,明代黄册体现了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的等级身份。黄册里每户都要注明户籍、户等、姓名,以及所编里甲、应役年份和具体职役等。不过,这里的 “户籍” 和我们现代所说的户籍可大不一样。现代户籍主要表示户口所在地,而黄册里的户籍,既不代表人户的贯址,也不代表人户从事的职业,它指的是人户在官府册籍上的应役种类。像军户、民户、匠户、灶户这些大的类别,划分原则虽然和人户从事的职业有点关系,但最终还是以明王朝的需要为准,说白了就是一种配户当差制。“籍” 和差役紧紧联系在一起,黄册上的各种户籍,其实就是役种的划分,是人们当差服役的首要依据。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商籍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很早就有 “士农工商” 的说法,商业和商人一直都存在。到了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工商业发展迅速,从商的人也越来越多。但在明初制定的黄册里,虽然有军户、民户、匠户、灶户这四大户籍,细分起来甚至有 80 种以上,可就是没有商籍的位置。这是为啥呢?一方面,明初自然经济占比大,租赋税粮、各种贡赋都是实物,徭役也以力役为主,从封建王朝的赋役经济需求来看,对商品交换的需求没那么大。另一方面,王朝统治者推行 “崇本抑末” 政策,对商业活动进行压制,歧视商人。要是在官府册籍里给商人专门立个户籍,那不就等于承认和鼓励他们了嘛。所以,黄册里没有商籍是有原因的。不过,商人虽然没有专籍,但该承担的封建义务可一样不少。他们大多分别归于军、民、匠、灶等各种户籍,承担相应的赋役。那些定居在大城市的商人,就 “以其所业所货注之籍”,被称为 “铺行”“铺户”,散居的商人也逃避不了徭役。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黄册的户籍性质主要是役种的划分。

明代的户籍黄册系统,就像一个精密的社会齿轮,在那个时代有条不紊地运转着。它通过详细的人口登记和管理,不仅保障了国家赋役的征收,还维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虽然和现代社保体系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环境截然不同,但在对人口信息的掌控和利用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得不说,古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给我们留下了这么宝贵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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