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朝奏销案,被高估和冤枉的江南士绅们
在点评明末清初的江南士绅时,常有人引“顺治朝奏效案”为例。他们认为此案可证明江南士绅的自私和愚昧,为保自家私财各种避税欠税坐视大明覆灭,却被后来者满清一波宰割干净。那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开始这个话题前,需先说明清初的“江南”并不是代指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
顺治二年清军攻占明朝的南直隶后,将其改名为江南布政使司。顺治十八年,清廷又把江南布政使司拆分为左右两个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下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和江宁府溧阳县,地理面积不到原布政使司六分之一,“江南”即为这片区域的简称。
自明朝开国起,由于各种原因,南直隶不仅是大明的主税区还是重税区。明廷六成以上的粮税来源于南直隶,而南直隶一半的粮税又来源于江南地区。
永乐迁都后,由于运输费用和耗羡的暴涨(明廷不承担粮税的运输费用),江南就开始大面积拖欠粮税,直至宣德朝周忱至南直隶完成财税改革后才恢复正常。
注:周忱的改革措施主要为两点,一是通过设置中转仓以及集中运输降成本,二是通过减税补偿江南税民(在南直隶地区共减税300万石)。
到了天启、崇祯朝因度支困难,明廷开始大幅度提高税赋。除了正税和陆续增加的三饷,还有额外的各种加派、提前征收等等。普通农户受不了开始拖欠,士绅们自然也是各种不愿意缴纳。
对于这种全民性的抗税,地方官员也难以强制征收。时间一长,官府和税民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妥协,你增加一些税赋,我就拖欠一点。官员能征收六七成税,吏部考核就为合格。同样税民能缴六七成税,官员也不视其为欠税刁民。
在这种默契下,江南的税民(包括士绅)继续承受着重税,而明廷也继续着财政窘迫。直至顺治二年,满清攻灭南明小朝廷。
为了安抚民心,清廷宣布江南税额降为前明的一半。此后清廷虽然在正税之外也是各种加征、加派(例如清廷依旧征收前明的三饷),但也延续着前明的默契,允许“适当”的拖欠。
到了顺治朝后期情况变了,度支困难的清廷不愿意拖欠了,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清查账目,此时承担天下近半税赋的江南就再次成为“重灾区”。
顺治十六年末清廷宣布,凡乡绅累计拖欠钱粮达年额三成以上者,革去功名、打二十大板并补齐欠额。拖欠八成以上者,革去功名、戴枷两月、打四十大板并补齐欠额。但这项规定还未来得及严格执行,顺治帝驾崩了。
钱粮系军国急需,经管大小官须加意督催,按期完解,乃为称职 … 今后经管钱粮各官,不论大小,凡有拖欠参罚,俱一体停其升转 … 如限期内拖欠钱粮不完,或应革职,或应降级处分 ……
《东华录》
康熙登基后,清廷并未依惯例大赦天下,反而下旨要求各地严查严究拖欠,“奏销案”的大幕也就此拉开。但这场名义上很“正”的大戏,清廷从一开始就各种遮掩,更不愿意让后人知晓。
清廷对于案件审理过程、相关罪证和文档的处理非常简单,“不著一字”。不仅《清实录》里无记载,清史专家们也没能在现存的顺治、康熙两朝档案里查找到相关卷宗。原因其实很简单,欠的“税”就不是正税。
历朝历代的正税其实都不重,税率普遍在1比10以下,除非遇到持续性灾荒或战乱,一般不会大面积出现缴不起的现象。真正让人难以承受的是借正税之名,搞出的各种杂项以及额外盘剥。
例如大家熟知的淋尖踢斛、备匪(倭)助饷钱、耗羡等等,这些杂项往往是正税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朝廷既然允许京官、督抚大员们接受冰敬碳敬等,自然也得默许地方的各种花头了,不然钱从哪里来?
也正是明白这些花头,普通士绅们才敢欠税。因为欠的本就是额外征收,朝廷也无法把这些不道德乃至不合法度的盘剥公开了说。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清廷发布清缴令后,各省官员仍未严格催缴,一些地方官员还奏请朝廷蠲免一些钱粮。
但有个地方例外 – 江南,“顺治朝奏销案”也因此变成了“江南奏销案”。
江宁巡抚朱国治接到朝廷命令后,不仅严催四府士绅尽快补缴,还要求士绅们按照崇祯朝旧额完税。那么四府的士绅一共欠了多少呢?朱国治张口就是500万两,差不多是当年清廷岁入的五分之一。
朱国治要求在康熙元年正月前补齐,违者不仅要革除功名,还要枷送京师治罪。那么清廷为什么要针对江南士绅呢?由于史料缺乏众说纷纭,清史专家孟森的观点为 -- 清廷借机搞“政治清洗”。
顺治十五年,郑成功趁清军主力攻打西南的永历政权,率军北上伐清,兵锋最盛时包围了江宁(南京)。整个江南地区的士绅,一度以为反清复明在望而各种欢庆。民心的向背,清廷不可能感觉不到。
四府的士绅不仅给予郑成功钱粮上的资助,江宁围城战期间,江宁总管喀喀木因担心城内士绅组织起义响应郑成功,甚至打算先下手 -- 屠城(后被两江总督郎廷佐劝阻)。
所以孟森认为清廷是借经济问题,收拾和报复心中不服满清统治、明里暗里支持郑成功的江南士绅。也是因为奏销案被赋予了专属的政治目的,所以清廷在其它地方都是快速收场,也未波及普通民众(普通税农一样大范围欠税)。
奏销案的结果,也可以旁证孟森的观点。
比如昆山的知名士绅,探花(顺治十六年)叶方蔼,因欠税银“一厘”而被革除功名。江南地区一度戏称,“探花不值一文钱”。这明显就是刻意的打压了,因为叶方蔼不可能缴不起,也不可能还不起,更不可能头铁死活不缴。
奏销一案,据参四府一县,共欠条银五万余两,黜革绅衿一万三千余人。造册之后,乡绅一千九百二十四名,生员一万五千四十八名,即以完过银四万九千一百五两九钱。
《阅世编·卷六·赋税》
最终江南地区共有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被革除功名,而欠税一共追缴回来四万九千一百五两九钱。是江南士绅视财如命而且太能抗,还是欠税原本就是子虚乌有,大家还是各抒己见吧。
编者附:
1. 明清士绅的身份待遇主要为,见官不跪、免部分徭役(里甲役不免)、离乡不需路引等。权力方面的待遇主要为,负责地方祭祀、审理乡里民事案件(户婚田土)、为县府征收税赋和选派徭役等。
2. 朱国治在处理奏销案的同时也在审理“哭庙案”,金圣叹等几十名士子最后因罪被处死。他在南直隶期间以严厉搜刮而闻名,被地方民众称为“朱白地”,算得上清初知名酷吏了。他的结局并不怎么好,康熙十年被任命为云南巡抚,后因不从吴三桂被斩首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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