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刚从临汾地区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的梁洪峰怀揣着标注培养方式为“统分”的《就业派遣报到证》,满怀憧憬地到洪洞县教委(现洪洞县教体局)履行人事报到,想着6年的艰苦训练终得圆满,更加期待走上教育工作岗位的人生新征程。彼时的他未曾想,这张就业派遣报到证,会成为跨越27年的维权凭证,而本该顺利落实的工作安置,至今仍是一场未竟的等待……
政策明确的统招统分资格:
1994年,临汾行署四委联发招生文件,梁洪峰以国家任务生身份考入临地体校进行柔道专项训练,目的是为临汾参加1998年山西省第十届运动会培养的专项竞技体育人才和后备力量。在校四年刻苦训练屡创佳绩,95年入选省体工大队代表山西参加全国比赛,就在派遣报到前夕1998年8月还在十运会的赛场上为临汾荣誉而拼搏。按照招生规定文件,其属统招统分的国家任务生,(招生文件中可体现)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就业。


(1994年地区体校招生文件,当事人提供)
1998年9月,梁洪峰持派遣报到证及学生档案进行报到,按山西省199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被派遣回洪洞县教委报到。据临汾地区相关就业计划文件显示,当年下达到洪洞县的临地体校中专体育类毕业生就业计划指标共10个,与被派遣回洪洞籍生源地的毕业生人数相符,但教育部门在分配当中截留其就业指标(被他人占用),未为其安置工作。

(毕业证书,当事人提供)


(就业派遣报到证,当事人提供)

(1998年临汾地区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当事人提供)

(1998年临汾地区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指标人数,当事人提供)
2020年,梁洪峰无意中发现了1998年毕业生分配计划文件,才知晓自身就业权益受损,遂向洪洞县信访部门递交材料维权。2021年7月,洪洞县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临地体校核查,确认1998年临汾地区相关就业计划文件为当年安置直接依据,洪洞县有10名临地体校统分毕业生符合安置条件,梁洪峰为其一,派遣证培养方式显示为统分、属有效报到凭证,完全符合安置政策要求。
多部门核查后的推诿,既承认资格却拒绝履职担责
联合核查的结果曾让梁洪峰看到希望,可后续处理却令其深陷困惑。2025年6月,洪洞县教体局出具处理决定书,明确认可梁洪峰符合1998年统分安置政策,却以教育系统编制岗位需县发改部门统筹审批、教育部门仅负责接收无安置权限为由,拒绝履行安置的行政职责。


(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提供)
此后,洪洞县发改部门调阅资料核实,依据1998年临汾地区相关就业计划文件三次作出说明:原计划部门只是就业计划的下达部门,不负责毕业生报到分配,且当年已完成计划编制工作;上级下达就业计划仅标注学校、专业、学历、培养方式、就业单位、人数等信息,无学生姓名,名单由接收毕业生报到单位掌握,就业计划执行也是由毕业生报到单位负责。事实清晰,两部门岂能看不懂临汾行署下达的指令性文件?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当事人提供)
1998年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政策依据
《山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山西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持统分派遣证的中专毕业生继续执行“按计划分配、属地安置”原则,机关事业单位是师范、体育类等专业统分生的主要安置去向。
沿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做好199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对省属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由生源地的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非师范类毕业生,主要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接收计划内安排就业。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山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任何单位不得拒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8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1.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是我省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2.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分配到生源地、县的教育系统内安排就业。3.对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当地政府要确保其就业岗位落实,不得随意将其推向社会。
《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下达199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干部计划指标的通知》,其中下达到临汾地区共计2286个就业指标,明确说明该文件下达的干部计划指标是为承接1998年全省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安置预留的编制与身份指标,核心服务于当年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含统分中专生)的就业安置,是地方落实毕业生统分政策的重要指标依据。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市须严格按照省级下达的干部计划指标完成统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岗位安置,不得超指标或无指标安置,也不得截留指标拒不落实”,不得将增干指标挪作它用”。




(增加干部计划指标的通知,当事人提供)



(1998年政府文件,当事人提供)
各类省级文件及政策依据充分证明,1998年山西省将国家统分毕业生纳入干部指标安置重点范畴,临汾地区(含洪洞县)需按省级下达的干部指标制定师范类统分生安置办法,梁洪峰均符合该安置范畴。
27年权益受损,5年艰难上访,从青春到中年的公平诉求
从20岁出头到年近半百,27年来梁洪峰始终坚持维权,多次奔走于政府、信访、教育、发改等部门,只为维护自身合法就业权益。令人难以接受的是,2020年相关部门已核实其身份及安置资格,却在5年间未予实质性解决,远超《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办结时限。洪洞县多部门在确认其符合政策后,却未主动履职,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洪洞县教育部门出具1998年派遣回洪洞县报到的中专体育类毕业生分配名单及人员档案,核查10个指标的具体分配人员与岗位,恳请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出面协调督办。
同期毕业的同学已安稳工作27年,享有国家薪资福利,相关经济损失无从核算;而梁洪峰因相关单位履职不当错失工作,常年靠打零工维生,27年间错失职业发展黄金期,蒙受巨大精神与经济损失。
目前,梁洪峰的核心诉求依然明确,依法落实1998年统招统分就业安置、身份及职称工龄的认定,补缴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保费用。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职,打破权责壁垒解决问题,共同期待洪洞县相关负责领导主动担当,让这起跨越27年的权益诉求早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