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29岁男子醉驾超速致6死2伤,肇事者被刑拘,事发过程披露

梅进勇 5天前 阅读数 104 #社会

5月4日下午发生在山东滕州的车祸原因得到确认,系29岁男子蔡某某醉酒驾车超速导致,事故造成6人死亡,其中2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酒后不能驾车的红线总是有人不信邪,偏要以身试法,结果却酿成如此惨剧,既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该起事故发生在5月4日下午,据了解,29岁的滕州男子蔡某某午餐时饮了酒,在15点57分左右接朋友一起购物,16点05分在滕州善国南路从北往南超速行驶,从右侧强行超车时发生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监控视频记录了整个事发过程,事发地段人车混杂通行,斑马线前方右侧为一公交车站台,蔡某某驾驶的黑色小车以极快的速度出现在监控中,行驶状态与其他车辆存在明显区别。在经过斑马线后,蔡某某为了躲避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而向右打了方向。

在酒后以极快的速度驾驶车辆,有过这类"不应当"拥有的经验的人大约也能感受到是怎么回事,向右打了方向却没有及时回正,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了公交站台,整个过程被人们形容为站台被车辆从前往后“摸”了一遍。继续行驶的车辆在撞倒了一根路灯电杆后才停了下来,车身也四脚朝天,如果不是撞倒了电杆,真不知还要疯狂行驶多远。

蔡某某被当场控制,公安机关对其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并排除毒驾。酒精含量如此之高,早已达到了醉驾标准,目前蔡某某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现场目击者表示蔡某某在下车时跌跌撞撞,身体似乎并不受控制,整个人还处在醉意朦胧之中,但和车内另一人身体并没有因事故而受到伤害。

事发前曾有停靠的公交车刚刚离开,站台上既有未及时离开的,也有等候公交车的,有知情者称被撞倒的还有学生,无辜之人横遭此祸,也应了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的话。蔡某某因个人的荒唐和违法行为带给他人不幸,酿成了6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其行之恶难以言表,带给他人的巨大痛苦更是无法形容,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的原则更是抛之脑后。

虽然蔡某某会受到严厉制裁,也会在高墙内悔不当初,但六条鲜活的生命却不复存在,惨痛的教训一定要真正吸取,而不是端起酒杯就忘了安全,安全在任何时间都重于泰山,酒这玩意儿始终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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