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手机丢失被大妈捡到,大妈索要500报酬,女子为了拿回手机只能答应。可是万万没想到,大妈家人坐地起价,从500涨到1600块钱!女子:“手机我也不要了,大家评评理,这样的人缺德不缺德!” 信源:荔枝新闻 一个傍晚。陈小姐刚下班,正准备去地铁站,走到拐角坐了一会,她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她立刻折返寻找,但路上人来人往,早已没有踪迹。 她焦急万分,于是用同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试图联系到好心人归还。 幸运的是,电话接通了,一个年纪略大的女人接听了电话。 对方语气很淡,说是她在路边捡到的,说完就抛下一句:“你这手机,挺贵的吧?要拿回来也不是不行,但你得给点酬劳,怎么也得五百。” 陈小姐一愣,心里不是滋味,但想着手机里存着大量工作资料和个人信息,心一横,便答应了。 第二天中午,陈小姐如约在约定的地点见到了那位捡到手机的大妈,大妈六十来岁,戴着一顶旧草帽,手上拿着手机,看起来像是早起干完农活才进城。 她一边看着手机,一边小心翼翼地打量陈小姐的穿着。就在陈小姐准备付款并接过手机的时候,大妈却突然接了一个电话,神色一变,嘴角抽了抽。 “我儿子说,手机值钱着呢。”她咕哝一句,“不能便宜了你。” 话音刚落,一名二十来岁的男子匆匆走来,神情傲慢,站在大妈身边,拿起手机冷冷地看了陈小姐一眼说:“我刚去手机店问过了,人家说这手机还挺新,卖二手也能卖三千。我们就算捡到了,也不能亏得太狠,你得给1600块,不然我们就拿去卖了。” “你说什么?”陈小姐瞬间脸色铁青,“不是说好了500的吗?怎么突然翻了三倍?” “行情变了嘛。”男子一边说,一边将手机往口袋里一塞,“我们又没偷你,是你自己掉的。要么给钱,要么走人。” 陈小姐气得手都在发抖,“我手机里有很多重要资料,你们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怎么能当成买卖来谈?” 大妈不为所动,甚至冷笑了一句:“给你机会拿回手机是看你识相,不然我们拿去卖了,也不犯法。” 眼看纠缠不清,围观的人渐渐聚了上来。有人看不过去,对大妈母子说道:“这姑娘好声好气来取手机,还答应给报酬,你们怎么能狮子大开口?” 另一些人则悄声议论:“捡东西还要价,哪有这样的理?也太不讲道德了。” 陈小姐眼圈都红了,狠狠瞪着那母子:“我手机不要了,你们拿去卖吧,我看你们心黑到哪一步。大家评评理,这样的人缺不缺德!” 她当场掏出手机报警。警察赶到后,了解事情原委,将母子二人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据警方介绍,按《民法典》第122条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应当返还原主。拾得人可要求支出的保管费用或合理支出,但不得据此索要额外报酬。 警方也提醒市民:“捡到手机等贵重物品应第一时间归还原主,若以此牟利,已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 派出所对大妈和其儿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相关法律条文。 此事在网络上传开后,引发了大量网友热议。有人愤慨地表示:“怎么现在连捡东西都能演变成讹人?这是在道德底线上跳舞!” 也有网友调侃:“捡个手机还得交智商税,真是开眼了。”更多人则建议立法应进一步明确失物归还制度,防止“好人没好报,赖人占便宜”的风气蔓延。 法律专家也指出,虽然现实中部分失主愿意给予“感谢费”,但这应当是出于自愿,而非对方趁机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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