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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凌晨三点,一个戴头盔的男子盯上了等电梯的小姑娘。女孩低头玩手机没防备,

浙江东阳,凌晨三点,一个戴头盔的男子盯上了等电梯的小姑娘。女孩低头玩手机没防备,男子突然捂住她嘴,抱起压在地上,还袭胸猥亵。女孩拼命呼救,可四周无人回应。男子做完坏事逃逸,女孩赶紧报警,警方迅速将其抓获。事后有人竟拿女孩穿着说事,称其深更半夜穿水手服不正经,这完全是谬论。

据2025年6月11日四川观察报道:在东阳的一处公寓楼里,凌晨三点,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楼道里那盏昏黄的灯还在亮着,发出微弱的光。

小美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往公寓走。她平时就爱穿水手服,觉得青春又俏皮,穿上心情都变好了,这天也不例外,穿着心爱的水手服就回了家。

到了公寓电梯口,小美习惯性地掏出手机,开始刷短视频,想趁着等电梯这会儿放松放松。她看得入神,压根没注意到身后有个戴着黑色头盔的男人正鬼鬼祟祟地跟着。这男人眼神躲躲闪闪,时不时四处张望,一看就没安好心,一直在找机会下手。

突然,男人像疯了一样,一个箭步冲上前,用他那粗糙又脏兮兮的大手死死捂住小美的嘴。小美吓得眼睛瞪得老大,手机“啪”地一声掉在地上,屏幕都摔碎了。

她拼命挣扎,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想挣脱男人的束缚,嘴里发出“呜呜”的求救声,那声音里满是恐惧和绝望。

可男人力气大得吓人,一下子就把小美抱了起来,重重地压在地上。他的手在小美身上乱摸,小美感觉一阵恶心,眼泪止不住地流,心里又害怕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小美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可这寂静的凌晨,她的声音就像一颗小石子扔进了大海,根本没人回应。

楼道里空荡荡的,只有她绝望的呼救声在回荡。男人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继续着他的恶行,小美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毫无反抗之力。

好不容易,男人做完坏事,慌慌张张地起身跑了。小美瘫倒在地上,身体不停地颤抖,泪水湿透了脸颊,头发也乱蓬蓬的。等稍微缓过神来,她颤抖着双手拨打了报警电话。

电话那头,小美哭得泣不成声,把事情的经过断断续续地说了出来。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一边轻声安慰着小美,一边迅速展开调查。

警察调取了公寓楼道的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男子的身份,没过几天就把他抓获了。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告一段落,坏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可没想到,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竟然出现了一些让人气愤的言论。

有些人在网上大放厥词,说小美深更半夜穿水手服不正经,才会招来这样的祸事。

小美看到这些评论,心里委屈极了,又气又恼。她觉得自己穿什么衣服是自己的自由,怎么就成了被侵犯的理由呢?这不是明摆着往她伤口上撒盐吗?

有的说:“这大晚上的,一个人回家太危险了,以后可得小心点。”

还有的居民说:“那些说女孩穿着的人,真是太没良心了,受害者已经很可怜了,还这么指责人家。”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一、男子的行为明确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男子趁小美毫无防备之时,采用捂嘴、抱压等暴力手段,强行对小美进行袭胸等猥亵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小美的人身权利和性自主权,给她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虽然事发地点是在公寓楼道,相对封闭,但并非完全私密的空间,且男子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性和恶劣性,对小美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符合强制猥亵罪中“其他恶劣情节”的认定标准。

因此,男子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从犯罪动机来看,男子明显是出于不良的性冲动和恶意,蓄意对小美实施猥亵行为。

从犯罪手段来看,他使用暴力手段,对小美的人身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

从犯罪后果来看,小美遭受了极大的身心创伤。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最终男子将会被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罪,且情节恶劣。

而对于那些拿女孩穿着说事的人,如果言论达到了侮辱、诽谤的程度,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每个人都有穿着自由的权利,不能因为受害者的穿着就对其遭受的侵害进行指责或归咎。这种错误的观念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5
2025-06-16 15:20
社会险恶
小雨滴
小雨滴 1
2025-06-16 19:03
水手服哟西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1
2025-06-16 15:20
变异
用户10xxx72
用户10xxx72 1
2025-06-16 19:59
穿的肉色裤袜?看不清楚